邓建明与打工所在的鞋厂厂长刘明建是老乡,在刘先生眼中邓明建“是个老实人,不可能会故意杀人,更不可能杀死自己的妈妈”,“他到我厂里工作有十多年了,为了照顾妈妈,每次一下班他就往家里跑,赶着为妈妈做饭。”工友严先生也说,邓明建进厂十多年,从来不见邓明建为自己买过一件好点的衣服。他的身上,永远穿着工厂的工作服。“今年,他儿子毕业后在上海找到了工作,他脚上才穿上了双20多块钱的新皮鞋”。
母亲曾说:我不想连累他们,真的不想活了
采访中,邓明建的厂长刘明建告诉记者:“2010年5月,邓明建将母亲李某接到广州来时,李某虽然半身瘫痪,但时不时会拄着拐杖出来捡垃圾卖钱,帮补家用。就在她去世前一个星期左右,她在一个小坡上重重地摔了一跤。自此以后,她完全没法行走,大小便都失禁了。”
因为没有多少人能听得懂她的乡音,李某喜欢和同样来自四川的侯婆婆拉家常。同住在南浦村的62岁老人侯婆婆说,“李某全身都是病,平常不是手痛就是脚痛。在家乡的时候,她就反复说过‘还不如死了好过。儿子、儿媳妇那么孝顺,他们负担太重,我不想连累他们,真的不想活了’”。事发当天,听到李某服毒死亡的消息,侯婆婆表示并不感到吃惊。
侯婆婆告诉记者,李某“是个很强势的人,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长期受病痛的折磨,让她的性格变得更加倔强。”侯婆婆还说,“在老家那里,她经常跟别人吵架,几乎没有人能够跟她合得来。”
被捕:看守所写信说“最对不起妻子”
“送走妈妈不是我的错,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进监狱!我最对不起的人是你。你到我家快20年了,从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妈妈生病到现在,你就陪我辛苦到现在……”这是邓明建被关进看守所两个多月后,首次给妻子寄来的信件,也是从事发至开庭前,邓明建首次告诉家属他的悔恨。
在去年8月时,记者就这起案件到番禺区回访,华素英向记者转述了丈夫在看守所里写的信件内容。
华素英说,她跟邓明建结婚当天,也是老母亲18年病痛的开始。长子结婚,依农村风俗,家中老人在婚前几个月就开始忙碌筹备了。待到大喜之日,一家人本沉浸在幸福、甜蜜中。邓明建的妈妈李某,却因为操劳过度,突然中风、晕倒在地。在家人的护送中,李某入院抢救。谁也没有想到,李某这一次晕倒,竟落下半身瘫痪的病根。
华素英说:“邓明建家世代靠种田维生,很穷。妈妈生病以后,每个月都要花掉500块钱以上的医药费,生活就更加艰难了。两个姐姐嫁到当地,家境都很一般,没有能力帮补;弟弟做了别人的上门女婿,爸爸年纪太大没法多干活,家里的重担都压在了邓明建身上。为了妈妈,他苦了18年,一直勤勤恳恳,从来没有抱怨过。”
一审开庭:公诉人建议法院判缓刑
昨日记者从番禺区法院和番禺区检察院获悉,邓明建被指控故意杀人罪,已于2012年1月10日下午在番禺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有检察机关知情人士透露,该案最初于2011年5月由番禺区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但由于案情复杂,此后被移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一审开庭前,案件再次从市检察院移送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邓明建的辩护律师、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承奎告诉记者,邓明建在庭上表示认罪,作为辩护律师,他主要是作罪轻辩护,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实际上检察官也是帮忙请求法院判缓刑,只是现在判决还没出来”。唐承奎如是说。
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判处缓刑。记者还了解到,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认可邓明建称“母亲自己拿着农药喝下去”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最初的批捕决定书中描述是,“邓明建将买来的农药给李某喂服”,而不是“拿着农药喝下去”。
唐承奎认为,邓明建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能是有罪的,但是也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判决的情节,其中一个重要的法定情节,就是母亲有要求自杀的愿望。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邓明建供述:母亲接过农药自己喝下去
邓明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称,“5月16日上午7点多,妈妈叫我不要去上班,在家里陪她。我去厂里请假回来后,妈妈说,这几天睡不着,很辛苦。你去买瓶农药给我,我不想活了。开始我不愿意,我说吃农药会死的,但妈妈一直抓着我的手不放,一定要我去买农药。我没有办法,只好去买。出门后,我打了辆摩托车,到石楼镇政府附近一间农用品专卖店买了瓶农药,然后回去。9点50分的时候,妈妈让我打开农药瓶盖给她,然后接过瓶子喝了两三口,不到3分钟就闭上了眼睛。妈妈去世以后,我打电话给老婆,告诉她妈妈死了,叫她马上回来。然后,我用被子盖住妈妈的身体,把农药瓶盖上盖子,扔到门口的垃圾桶里。”
编后语:无微不至的照顾了半瘫的母亲18年,最后,为了让母亲不要那么痛苦而买农药给母亲服下。我想,这也是一种对母亲的爱吧。只是,在法律上是受到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