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情况比较
2004年中国移动收入结构中,话音业务收入仍占主导,新业务收入增长远高于话音业务收入增长,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为15.72%,接近一些发达国家移动运营商的水平。其中,以短信、WAP、彩铃为代表的数据业务发展更为迅猛,占总收入比例从 2003年的7.7%上升到2004年的11.3%(详见图4)。
2005年,话音业务将仍在收入中占大头,但增长继续趋缓。移动增值业务,尤以彩铃、彩信、WAP等收入增长幅度最大。短信由于政策调整等因素,增长将有所下降。
2004年中国联通的业务收入继续增长,其中CDMA收入增长高于GSM,移动增值业务的收入占移动业务总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5.0%上升为10.2%,长途、数据和互联网业务收入下降(详见图5)。
2005年,CDMA收入比重和移动增值业务收入比重还会进一步扩大,GSM和长途、数据、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将有所下降。彩信、彩铃、WAP、移动数据、定位、流媒体等业务对收入的贡献将继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