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让投资者关注的是,中国水电在利比亚有6个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22亿元,合同尚未完成,这部分投资是否能收回,尚存在较大海外政治风险。
16家房产央企之一
此外,中国水电还是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16家央企之一,房地产开发为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
中国水电的房地产业务具体由其控股81.5%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主要从事国内一、二线城市住宅和商业地产的开发、销售,公司主要以房地产公司为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和引领本公司其他成员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2010年,中国水电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分部收入和分部毛利分别为24亿元和5.79亿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和毛利总额的2.37%和4.57%。
虽然是国资委认定的16家房地产央企之一,但中国水电还是感受到了楼市调控的压力。中国水电称,”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具有行业经验丰富、建设管理能力强等优势。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日益规范,业内整合的压力加大,竞争趋于综合性、全方位,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开拓和发展构成压力。“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尚未有文件明确房产企业上市融资政策松绑。
利比亚工程承建者
除了房产企业是否能上市融资尚存疑,一些投资者还担忧中国水电的海外投资风险。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国水电2008年、2009年、2010年海外业务收入在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3.48%、27.12%、25.93%。
”公司在利比亚有6个工程总承包合同,均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际公司与利比亚政府下属的住房与基础设施部(HIB)和行政中心发展机构(ODAC)签订。其中5个房建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总额17.88亿美元。“招股说明书中写道。
中国水电称,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已完成3.98亿美元,占利比亚项目合同总额的22.26%,未完成的合同总额占同期公司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合同储量的11.58%。与此同时,中国水电还表示,截至2011年2月份,公司在利比亚境内的项目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2.19亿元,主要包括当地银行存款、机器设备及已完工未结算成本等,约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1.83%。
招股说明书称,公司上述项目已收到业主预付款约29.55亿元,开具保函折合人民币约29.18亿元。若公司在利比亚的项目被迫全面终止,虽然公司已收到的业主预付款可用于覆盖资产损失,但若保函被实际索赔,公司可能发生一定损失。
2011年初以来,利比亚局势动荡,继而发生战乱,中国水电在利比亚所有人员已经撤离,经营活动全部停止。
”利比亚事件发生后,本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尽管采取了资产保全措施及减损方案,公司仍可能发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损失及赔付的最终方案将在我国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战后利比亚政府、各在利比亚中资企业及其他相关各方于战后谈判共同确认,由于利比亚局势尚未最终明朗,本公司目前尚无法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中国水电称,尽管采取了上述资产保全措施及减损方案,公司仍可能发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损失及赔付的最终方案将在中国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战后利比亚政府、各在利比亚中资企业及其他相关各方于战后谈判共同确认,由于利比亚局势尚未最终明朗,公司目前尚无法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