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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万三聚氰胺毒奶粉患儿尚未领取赔偿金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1/6/9  ]    ★★★

        摘要:据介绍,自2009年7月31日基金正式启动至今年4月30日,累计办理支付1794人次,支付金额1048万元,基金银行账户余额1.92亿元(含利息及2011年当年由中国人寿垫付但未划账金额)。目前,医疗赔偿基金运行情况平稳,未发生赔偿纠纷。

  ■ 质疑

  1 赔偿发放原则是什么?

  按照当年的规定,对于确诊患儿的赔偿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承担患儿急性治疗费用,二是给予患儿一次性赔偿金,三是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其中11.1亿赔偿金中的9.1亿元被用来支付患儿急性治疗期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而根据卫生部的统一规定,全国近29.4万患儿的赔偿标准,分别为死亡赔偿20万元,重症赔偿3万元,普通症状赔偿2000元。

  对此,乳制品协会只在通报回应中称,截至2010年底,已有271869名患儿家长领取了一次性赔偿金。但是否遵照卫生部统一规定赔付,死亡赔偿、重症赔偿、普通症状赔偿分别有多少患儿,赔偿金是否如数发放,总额又领走了多少?对于这些问题,乳协并未回答。

  此外,赔偿金余额、27万余名患儿家长领取一次性赔偿金金额的标准是什么?乳协也未给予明确解释。

  乳协方面还表示,患儿家长领取赔偿金的时限是2013年2月底,而其余的剩余赔偿金将归入到初始金额两亿元的医疗赔偿基金统一使用。

  2 患儿18岁之后怎么办?

  按照2009年1月8日相关政府部门联合签发的文件表述,医疗赔偿基金是“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2008年底媒体就曾提出“2亿赔偿基金是否够”的疑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表示,“这个基金足以支付急性治疗结束后患儿患有残留结石等相关泌尿系统疾病的医疗费。”但普遍受到质疑的是,患儿到18周岁如果再出现遗留问题该如何赔偿?此外,所有的患儿都年满18周岁之后,该基金如果有剩余怎么处理?对于这些,相关机构没有表态。

  此外,赔偿基金具体都由哪些企业出资及各自的出资金额,乳协也未通报,而据本报记者查询,2008年有22家企业69批次的产品被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

  ■ 说法

  “多数家长对赔偿不满意”

  曾代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患儿索赔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年时,其代理的案子就都已经赔偿完毕,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三聚氰胺事件受害儿童,死亡赔偿20万元,重症赔偿3万元,普通症状赔偿2000元。但获赔的儿童家长多数都对这一赔偿不满意,有的家长还继续联系律师想进一步维权。

  “受害儿童都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了,但家长大多对赔偿结果并不满意,但三鹿公司已经破产,进一步维权难度很大。”张兴宽说。

  “没严厉执法就没食品安全”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日前表示,只有严厉执法,才能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高发频发态势。

  袁曙宏认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天性,决定了仅靠道德、良心难以有效制止一些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仅靠常规执法也不足以矫正其长期形成的行为惯性。袁曙宏强调,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依上限顶格惩处。他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对“上限”做出了解释:

  一是对有故意非法添加等行为的企业,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二是对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依法实施5年禁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予以严惩,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致人死亡的,可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三是对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上限开出顶格罚单。四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要时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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