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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爆林志玲曾担任空姐补习班广告模特


[       更新时间:2011/5/17  ]    ★★★

        摘要: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虽然身价高,但厂商还是喜欢请她做产品代言人。当代言人有一个行规,就是同性质产品只能代言一种,而且公开场合不得使用同性质它牌产品,否则就有违合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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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厂商或企业为了让商品卖得好,找形象佳的明星担任代言人是稀松平常的事,但竞争品牌之间绝对不可能找同一位代言人,以免消费者混淆。而林志玲竟在同一时间穿上华航、长荣航以及新航的制服,还拍下宣传照片。其中华航跟长荣航是台湾两大航空公司的龙头,有着根深蒂固的“瑜亮”情结。

  据台媒追查发现,原来林志玲早在1996年就出道了。当时她默默无闻不为人知, 接了很多平面广告。林志玲同时穿上三家航空公司的制服,并不是因为她同时兼任了多重代言人身份,而是担任了所谓“空姐补习班”招生广告中的平面模特儿。1997年到1998年之间,有几本《空姐参考书》的封面也是由林志玲所拍。

  据台媒爆出的图片可看出,当年的林志玲妆容清淡,脸蛋小巧,还具有学生气质。当初找她拍小广告的厂商其实独具慧眼,推测当年应该是以较为划算的价格请到她。若以目前林志玲的身价和名气来看,恐怕酬劳再高也难请得动今时今日这位“第一名模”。(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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