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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回流市场,食品退出机制混乱


[ chenjinmei      更新时间:2011/5/7  ]    

 

“你明天也别想早走,又有几件货回来了,都得重改。”深圳市平湖镇上木古宝来工业区金力工业园的一座仓库内的工作人员异常忙碌,他边和同事说话边从一堆货物中拿出一瓶蜂蜜,“这批货是不是去年改的那批?又没卖出去啊。”

 

这是一家名为深圳市集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的仓库,工作人员所谓的“重改”就是为货物更改生产日期。这所仓库共7个工作人员,其中有2个专门负责为退还货物更改生产日期。

 

消费者不知道的是,这些更改过生产日期的过期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广州的家乐福、沃尔玛、百佳、Tesco、天虹、新一佳等大型超市。

 

在公众把焦点集中到食品添加剂的同时,却忽略了我们在超市里买到的商品是否已经过期,在流通领域里,还有多少黑洞是我们还未发现的,隐藏在这些行业陋规的背后,是食品退出机制的混乱、食品监控体系的缺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长期为食品企业做物流配送的人士向记者介绍。“业内经常会出现配送一箱货物,另外再附带额外包装标签的情况。”该人士所在的公司曾为四川一些酱料企业作配送,当产品运达广东经销商处时,不少产品已经包装破损。经销商就用企业额外附送的包装物料重新打包。“如果货物销售不佳,过了销售期,厂家又不愿意接受退货时,经销商会要求厂家再寄送外包装。”该人士表示,这其中经常出现重新打印生产日期的事情。

 

监管体质的缺失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教授蒋卓勤告诉记者,食品过了保质期就意味着可能已经变质,所以绝对不可再销售。政府对于大多数食品的保质期没有统一规定,由企业自己定,前提是在保质期限内产品的成分保持一致。不过目前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还没有严格监管。

 

更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于过期食品的去向没有明确规定。仅要求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这种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监管不力,导致了过期食品退货机制混乱。

 

超市关卡的失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超市食品采购总监透露,在引进一个供应商时,超市一般会设置三道关卡。一是企业资格审查,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商标证书等,这是企业的身份证明,说明它具有一个合理合法的经营权。二是商品验证。食品要提供食品检验报告,一般国内的食品检验报告是按年度走,进口食品是按批次走。有少部分要求严格的大超市,会要求供应商提供季检、月检报告,这需要供应商自己向国家质监部门送检。

 

而当货架上的商品到了临期后,超市就会将其下架、退货,但超市并不管供应商如何处理这些产品。“现在对于临期、过期产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超市自己加工的商品,如面包、蛋糕等,都是超市直接销毁掉。二是供应商供货部分,超市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一般在商品超过保质期2/3后就让供应商拿新的产品将这些临期的产品换走,或者直接退货给供应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超市的做法是,尽量在商品超过保质期2/3后就退给供应商,给对方一个处理的时间,供应商可以通过买赠、降价的方式处理掉。不过这很容易导致过期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流通环节监管缺失

 

大超市的关卡没有阻止问题食品上货架,那么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究竟应该由谁来担责?

 

“从超市货架上出去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国家质监部门会先找到超市,如果超市拿出的供应商各种资质验证都合格,那么质监部门就会找到供应商。如果是供应商的问题,表面上受罚的是超市,但超市都会把罚款转到供应商身上,同时将该供应商清场,而且这种事经常发生。只有在供应商的资质验证不合格而超市进货的情况,受罚的是超市,但是超市都不会干这傻事。”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他认为,对于这次出现的集味佳恶意更改生产日期的问题,首先要担责的是供应商,但超市把关不严,也不排除超市存在内部管控的问题,如采购吃回扣,所以超市无法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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