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再升级,海内外使用权或将决裂


[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更新时间:2011/4/12  ]     ★★★

        摘要:目前,加多宝集团使用的“王老吉”商标,由广药集团授权。但2011年3月,在广药集团授权广东广粮实业经营“王老吉”牌非凉茶产品后,加多宝再也坐不住了。


 
  未实现的“合并”

  “广药集团与同兴药业签署了关于 同意将王老吉内地商标所有权转让给合资企业 的承诺书。广药集团同意将其拥有的内地 王老吉 商标所有权有偿转让到合资企业,同时同兴药业也承诺,尽力协助王老吉后人王健仪将其拥有的 王老吉 40多个海外商标所有权有偿转入到合资企业。”王健仪向记者强调,“这是双方成立合资公司的首要条件,且这些资料至今保存。”

  据王健仪介绍,王老吉合资公司成立后,王老吉商标转到合资企业的工作,起初是很顺利的。2005年6月,广药集团与同兴药业还成立了专门的“商标转让工作小组”,并很快由中介机构完成了内地及海外商标的价格评估、上报国资委和市政府等阶段性工作。

  按照原计划,广药集团本应于当年7月将内地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企业,同时,同兴药业也完成协助王老吉药业收购海外商标所有权。

  甚至,广药集团当时还与同兴药业签署保证合资公司业绩的对赌协议,即合作后的两年内,该公司的销售规模要翻番。从第三年(2007年)起后的七年,要保持每年30%的增长速度。如果未能达到目标,盈利缺口将由同兴药业填补。

  “但遗憾的是,转眼六年时间过去了,商标转让的最后工作,始终没有落实。”王健仪将未能实现“统一”归因于广药集团,“广药迟迟不能兑现承诺,并致王老吉商标至今没有实现大统一。”

  但当时,这并未成为王老吉凉茶快速扩张的障碍。

  2009年,王老吉凉茶单品年销售额攀升至160亿元,超越了可口可乐的150亿元,成为中国第一饮料品牌。在这个庞大的数字中,由广药集团自己经营的“绿盒王老吉”仅占了10多亿元,其余皆由获得广药集团授权的加多宝红罐王老吉贡献。

  “决裂”不可避免?

  然而,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力推的“大健康产业战略”,最终让潜伏的矛盾浮出水面。

  2011年3月,获得广药集团授权的广粮实业,推出了两款王老吉品牌的新产品“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前者也采用红色作为主色调的易拉罐包装,商标“王老吉”字样为黄色,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外包装颇为相似。

  4月11日,加多宝新闻发言人田威称,“当天,加多宝立即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 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 等为由进行了投诉”,“加多宝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加多宝集团副总经理阳爱星则明确表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诚实信用原则,误导商标被许可人(广粮),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法律原则。”

  不过,广药集团则对外表示,其授权加多宝独家使用和经营“王老吉”品牌商标已于2010年5月到期,且其已向加多宝方面发出律师函,拟收回独家授权。而加多宝方面则称“没见到过广药的律师函”。

  而在广药集团坚持收回对加多宝的授权之时,其亦有可能失去在海外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权力。

  王健仪表示,2012年合同到期后,其或将不会与广药集团续约“海外商标使用权”。在她看来,在目前王老吉品牌“区域割据”格局下,广药王老吉缺少国际市场话语权,离“全球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目标将相距甚远。


 

http://ztx.ppzw.com/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李宁在京举行全新轻运动鞋MIX首发式...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真功夫两派互曝证据潘宇海方出示多...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