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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黑老大被引渡回国,曾强迫2000人卖淫


[       更新时间:2011/4/2  ]    ★★★

        摘要:去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这也是中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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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宁被押解回渝。

  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王婉宁被引渡回国,今天押解回渝。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重庆主城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王婉宁、王紫绮及其组织成员利用所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重庆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团伙涉案人员共75人,目前已抓获72人,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扣押冻结涉案资产8296.9万元。

  去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这也是中国首例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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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紫绮、王婉宁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还会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被强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婉宁、王紫绮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然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禁止陈红被外界的一切联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判决涉案受害妇女、不屈从于犯罪组织淫威而跳楼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陈秀(化名)、陈红(化名)获赔偿金共计82.3万元。当两人拿到这笔赔偿款时,流下了热泪。

  陈红给重庆市公安局送来锦旗,饱含深情地写道:“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局长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你们的大爱,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给了我们家人重逢的机会,你们的救命之恩,我们永世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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