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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零售巨头的光环正暗淡


[  中华工商时报    更新时间:2011/2/19  ]    ★★★

        摘要:家乐福进入中国市场已有16年,家乐福在中国的模式,影响了整个中国零售市场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商业业态。然而,家乐福逐年递增的通道费用以及合作过程中隐藏的潜规则使得供应商意识到,与家乐福合作已经无利可图,甚至是赔钱赚吆喝。

  零售巨头无视法规

  家乐福进入中国市场已有16年,家乐福在中国的模式,影响了整个中国零售市场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商业业态。然而,家乐福逐年递增的通道费用以及合作过程中隐藏的潜规则使得供应商意识到,与家乐福合作已经无利可图,甚至是赔钱赚吆喝。如今不少供应商已选择退出家乐福这个它们曾“千方百计”都想进入的商超渠道。

  2006年10月,国家5部委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合同续签费,不得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等。尽管有相关规的约束,但不少供货商们表示,许多卖场想办法改变收费的名目和形式,费用从未减少,反而在不断增加。

  家乐福是供应商们公认收费最高的零售巨头,即便是这样“盘剥”供应商,家乐福的业绩却一直在下滑。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2008年、2009年3年时间,家乐福的销售额增幅分别为24%、14.1%、8.2%,呈下滑趋势。2008年家乐福的“单店销售额老大”地位被大润发所取代;2009年家乐福145家的门店数,被沃尔玛的160家所超越。

  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目前,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涉嫌价格欺诈的事件曝光后,业内人士认为,零售商“价格戏法”在我国盛行的一大原因就是违规成本低。

  据了解,在已经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达国家,零售商一旦发生伪劣产品或价格欺诈等行为,将面临数百万美元的巨额处罚。而在国内,零售企业一般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便可了结风波。法律人士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违法成本对零售巨头收入来说远远不算高,对企业威慑力不够。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

  分析人士认为,家乐福的零供矛盾以及价格欺诈,这看似不相干的事件其实反映了当前中国零售业所暴露的诸多问题。目前,市场价格的混乱已到了必须治理的地步。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或波动的无规律,不仅仅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还将干扰城市或地区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

  加强监管是关键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际零售巨头在全国主要城市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外资大型超市已成为消费者购物选择的主流。以上海为例,截至2011年1月30日共有大型综合超市188家,国际零售企业有115家占61%,其中家乐福有20家占10.6%,沃尔玛有17家占9%。

  业内专家认为,外资零售企业在零售终端短期内的迅速膨胀开始让中国的上游制造企业备受压榨。而扭转零供关系的最终解决方法是扶持上游企业,壮大生产环节。但其过程缓慢,零供问题短期内是无法解决的,政府更应该在下游终端加强监管。家乐福、沃尔玛这些国际零售巨头涉及的价格欺诈案,给中国政府、百姓和零售业的警示,即对零售市场交易秩序的管控要提高到国民经济内需拉动战略的实施、老百姓民生利益要得到有效保护、零售业要能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与对待。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日前表示,外商投资企业在零售业的投资,占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金额大概为1%。去年全年外商投资的零售业新设的企业是318家,同比增长13%,实际使用外资是10.9亿美元,同比增长9.1%,这10亿美元占到全国实际使用的金额是1%左右。

  姚坚称,家乐福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包括进场费、零供关系的问题,在这一阶段表现比较突出,但它不仅反映在外资企业,因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就是中国企业,在中国纳税,都会存在零供关系的问题。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造成了供货商要有求于大型零售商,这是核心的矛盾。姚坚表示,商务部正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希望通过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进场费等问题。(记者 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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