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住桂林市七星区的周某,因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不停上访,8月20日被3名男子开车送到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治疗。25天后,她被鉴定患有精神病。徐某知道后到医院要求接走周某,遭拒。七星区有关部门要求迁走周某的户口,才能让周某出院。
病人要出院先得迁户口
10月11日,徐某得知情况后从广东来到桂林,要求接姨妈周某出院,自己出钱给她治病。但医院医务科负责人称,谁送治谁接走,周某是七星区相关部门送来的,应由他们来接。
随后,记者跟徐某找到七星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徐某提出要接周某出院。先前,陈某要求徐某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要徐某写承诺书,承诺周某不再非法上访。徐某写好承诺书,双方约好第二天去医院办手续。但第二天,陈某又提出,徐某不能证明与周某之间的关系,叫徐某去开一张关系证明过来。
11月15日上午,徐某再次来到七星区政法委办公室找到陈某,并出示了湖南攸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上面证明周某是徐某的姨母。徐某说,姨母已没有丈夫和儿子,他就是家属。陈某看完证明表示,他马上要去开会,叫综治办的谢某过来处理。谢某过来后让徐某去找漓东街道办。接待徐某的漓东街道办负责人叫徐某找周某户口所在地的横塘社区。
15日上午,横塘社区支部书记苏某看完徐某出示的证明后说,周某的户口原本在湖南,后因特殊原因迁到七星区。因周某为儿子的死亡赔偿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且有非法上访行为,社区和七星区为此很头痛,多次将周某接回桂林,还帮解决了低保问题。现在,既然徐某要将周某接走,就应该将周某的户口从七星区迁走。这样,社区才去接周某出院。
15日下午,周某表示同意迁走户口。徐某将消息告知苏某,苏某答复要请示上级领导。徐某提出是否先让周某出院,然后再由周某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苏某称不行。
律师称迁户口的要求荒唐
11月16日,福利医院负责人介绍,医生是诊断周某有精神病才收治她的,当初她是被七星区政法委和横塘社区送过来的,社区负责人在住院手续上签了字。依惯例谁送治谁接走,所以还是得要横塘社区或者七星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医院才能接走周某,这也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
对此,桂林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介绍,法律法规并没有“谁送治谁接走”的规定,医院和社区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只有在没有近亲属时,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徐某是周某的外甥,他有权接走周某。而社区提出要迁走户口才去医院接人的要求,更是荒唐。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赵律师认为可以由徐某起诉到法院,要回监护权。然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没精神病,可以追究医院限制周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如果鉴定有精神病,只要确定徐某是周某的监护人,也可以接周某出院。
桂林一心理咨询所首席心理咨询师邓日良认为,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出台精神卫生法和相关制度不完善。
11月16日,徐某表示,七星区有关部门先说只要有关系证明就可接人,有证明了又说要迁户口,他觉得这是在故意为难家属,目的就是想让周某继续在精神病医院呆下去。他表示将请律师走法律途径,要回监护权。记者 邓振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