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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官方回应抢尸:是为保全证据


[ 刘伟 南方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10/14  ]    ★★★

        摘要:昨天,都江堰市公安局局长夏天在通气会上回应说,为了保全证据,警方通知殡仪馆前来保管尸体,“不存在抢尸现象”。

 

   都江堰市常务副市长郑家荣在通气会上表示,自2008年“5·12”地震之后,都江堰实际上是进入了“非常时期”,有2000个工地在同时施工重建,包含农民工超过10万人,拖欠工资的问题的确存在,“今年政府就处理了200多起类似事件”。

   他同时也承认,在对待拖欠农民工工资上,“我们的确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10·11”事件发生后,政府的工作重心也转移到解决这个问题上,本次事件涉及的民工工资也已兑付完毕。

   震后,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便联合发布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统筹安排的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的适用范围及具体管理办法,应该说,为安置房建设的资金提供了保障。都江堰本次安置房建设中出现欠薪则说明建设资金出现问题,对此,都江堰市政府在通气会上未予解释。

   原因:工程层层转包 政府监管不力

   来自自贡的张姓工友告诉南都记者,他此前也向劳务公司多次讨要生活费,但遭到了拒绝,“只能跟人借钱吃饭”,而且,他跟妻子两个人现在被公司拖欠的工资也有4000多元。

   “10·11”事件发生后,安置房建设的一些问题开始浮出水面,而上述张姓工友也终于明白,“安置房工钱也不好讨”。这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建设工程被层层转包。

   以“10·11”事件涉及的高桥小区B-2地块为例,该项目建设单位是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四川省三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但承建单位则是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具体的施工单位又包括佳讯、川旗、志达以及泸县建安等劳务公司。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处在最下方的几家劳务公司也不是并列关系,比如,佳讯就是再从泸县建安劳务公司再次转包项目,但这还不是最终结果,劳务公司的下面还有包工头。

   已经等待了5天之久的张姓工友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也是佳讯劳务公司的员工,但在讨要工钱时却根本就找不到佳讯的人,“我只向我的包工头要钱,而在我的包工头上面还有包工头”,他说,在他与佳讯之间,还有四级的包工头关系,“从佳讯到我这,是5层关系”。

   于是,讨要工钱就成了车轮大战。“每一层的包工头都说上面没有拨钱下来,到了我们这,完全没有头绪了”,上述张姓工友说。而根据上述知情人透露,实际上对于本是微利的安置房建设,每一层的承包商都想像商品房一样赚钱,克扣工资只是其中一种方式。

   “平日里就有很多人来要钱,不但是建筑工人了,材料供应商、物流企业等都来要钱的”,他说。

   都江堰市委政法委书记潘祖龙表示,“10·11”事件虽说事发偶然,但也反映了政府的监管不力,“这其中就包括对建设分包市场的管理不到位”。

   回应:保管尸体是保全证据 事件中公安比较克制

   通气会上,都江堰市公安局通报了事件的经过。

   10月11日18时许,都江堰市胥家镇高桥小区建筑工地廖某某、雷某等十余名工人到该工地向劳务公司负责人范某某借支生活费,范以合同规定工程未完无法结算为由拒绝,双方发生纠纷。

   随后,该工地安全管理人员朱某、刘某某、范某某、陈某见状后上前进行劝解制止,与工人发生抓扯打斗,朱某被打出鼻血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刀刃长约12厘米)乱刺。雷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廖某某受伤,生命体征平稳,现正医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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