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 [专题]焦点新闻

龙虾还能不能吃?四大环节仍然说法不一


[  江南时报    更新时间:2010/9/8  ]    ★★★

        摘要:昨日,南京“小龙虾事件”的疑似病例已经增至23例。今年7月底至今,南京陆续出现因食用小龙虾后染横纹肌溶解症的患者。记者了解到,如今部分南京食客因对“横纹肌溶解症”的担忧而不敢吃龙虾。上海等地甚至已发出了慎吃小龙虾的消费提示。

 

    是否能放心吃?等权威检测结果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

    严查饭店小龙虾

    记者采访发现,南京小龙虾的流通、贸易和销售各环节的相关监管部门都表示能够履行好职责,而从农田到餐桌的“最后一关”,正是部分市民质疑的焦点,自小龙虾事件后,南京大部分饭店的龙虾销售都受到一定影响。记者从南京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南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于8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查饭店小龙虾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小龙虾的进货查验、严查小龙虾清洗处理情况、严查小龙虾加工过程中使用调味品、严查病死小龙虾……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魏姓负责人称,他们已对南京餐饮服务单位展开了拉网式检查,尤其是以制作小龙虾为主的餐饮单位,目前未发现严重违规的问题。对于部分饭店员工曝出在烹饪小龙虾时随意添加“一滴香”等化工合成添加剂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一切要等权威检测结果。

    是否能放心吃?谨慎而科学地吃

    主任医师:

    与龙虾相同环境的水产品

    都有可能含有生物毒素

    记者了解到,到现在为止,相关部门仍未找到致病原因,而医疗专家则给出谨慎食用的建议。“横纹肌溶解症是一种容易引起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疾病,因食用小龙虾而致病的病人均表现为肌肉酸痛难忍,是肌红蛋白超标导致肌肉溶解。”江苏省人民医院肾脏科刘佳主任称,对于昨日相关部门通报的横纹肌溶解症或为Haff病,即“泻湖病”,目前全球有1000多例。是一种因吃了水产品而引起的肌溶解症,市民在进食小龙虾后出现急性腰背痛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如能及时发现,“泻湖病”诊断和治疗并不复杂,请市民不必过于担心。

    “小龙虾是甲壳类动物,从它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来源可以判断出小龙虾的身体中携带着一定的生物毒素,不仅仅是龙虾,大部分生长环境跟龙虾相似的水产品当中都有可能含有这种生物毒素。”南京市第一医院肾脏科的曹长春主任称,尽管如此,对于美味的小龙虾,市民也不能因噎废食,但关键的是要科学食用。曹主任强调,生物毒素在高温下有分解功能,如果市民所食用的小龙虾是经过彻底清洗,并通过高温煮熟煮透的,还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海葵毒素可能导致Haff病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食用小龙虾会得上Haff病呢?据记者了解,目前国际上对Haff病的病因尚无定论,因此也没有确定的预防办法。

    不过在2000年的时候美国调查人员对Haff病患者做了详细的调查。患者病史显示,大部分病人在发病前24小时内食用过水产品。其中有两人吃饭后呕吐,呕吐者症状较轻,生化化验指标也较低,因此,病因是食源性毒素的可能性增大。与此同时,调查人员也分析了病人的食物。来源、如何清洗、如何烹煮的调查也在进行中。结果发现,患病的6人所吃大口胭脂鱼有的来自超市,有的来自市场,但都经过高温烹煮。鱼类腐败而产生的毒素被排除了。

    随后,环境监管人员开始追寻食物的源头,调查捕捞大口胭脂鱼的地点与数量。他们对这些鱼捕捞水域的其他鱼类样品进行检测,排除了绝大部分已知毒素。

    最后,研究人员进行了不明成分的毒理学测试。生鱼和熟鱼分别用三种不同的溶剂进行提取,然后将提取物投喂给老鼠,并注射于其腹腔内。结果,熟鱼的一种提取物令老鼠出现了肌肉损伤和酱油尿等类似症状。研究人员终于得出结论,引起Haff病的是一种可溶于非极性脂类的未知毒素,该毒素在高温下依然稳定,烹调无法使之消除。目前,研究人员认为首要“嫌犯”是海鱼体内的海葵毒素(palytoxin)以及淡水鱼体内的类似毒素。
 

http://book.ppzw.com/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专家:调查时每天吃50只小龙虾研究...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交易失败也扣钱,中银系统疑有漏洞...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