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伙在工厂宿舍三楼的一间房屋内,发现一个年轻女工在拖地上的血迹,一瞧是小邓,她身上也满是血迹。闻讯赶来的车间主任问小邓怎么回事,她却闭口不言。大伙只得等“120”救护车赶到后,将受伤的男婴和17岁的小邓一同送往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抢救。由于伤得比较重,男婴很快被转到了常州儿童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抢救。
记者联系了负责处理此案的常州城北派出所,据介绍,目前小邓身体情况还不稳定,警方暂未对其进行审问。但据目击者称,是其将男婴从三楼抛下,因而小邓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警方表示,等小邓情况稳定后,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理。
(陈萍 李凯 张斌)
■新闻延伸
近一个月弃婴事件频发
8月9日凌晨,在南京后宰门附近,有人发现了一个弃婴。孩子的父母还特意在孩子旁边点了一盘蚊香。
8月12日晚上9点多,在南京秦淮区江宁路雨花桥上,一名女子将一个包裹丢进了秦淮河,当时有目击市民报警,怀疑里面有个婴儿。不久,警方侦破此案,被丢弃的的确是一个婴儿,将孩子亲手丢弃的则是孩子的奶奶。目前警方正在处理。
8月20日上午,在南京白下区天坛村小区8幢楼前,一名30多岁女子丢了两个塑料袋到垃圾桶内,市民无意中发现,其中一个袋里竟然是一个刚出生的女婴,民警找到了这名女子,她就是孩子的母亲。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女婴生下来之后就死亡了,母亲随即将孩子丢弃。
8月25日下午,一名女子在南京中央门一商场三楼厕所里产下女婴,但不知什么原因,她竟然将亲生骨肉用塑料袋包起来,藏在了厕所的天花板里,幸亏女婴的啼哭声被附近市民听到,小生命才幸免于难。 综 合
多说1句
祛除弃婴之痛,不唯教化之力
考量“弃”的繁体写法“棄”,字的上部像一个倒立的小孩,中间像古人用的簸箕形体,字的下部是两只手,合起来的意思十分明了,即用两手端着簸箕,将小孩扔出去。《史记·周本记》:“周后稷名弃,其母欲弃之,因名曰弃。”
可见,弃婴古已有之。那弃婴事件为何频发?说到底,这是一种责任的缺失,道德的沦丧。血浓于水的亲情随着那端着簸箕的手消弭于无形,这一刻,孩子已和垃圾无异。
要最大限度上杜绝弃婴现象,教育、道德宣传的力量不能少。要让家长意识到,不管你有怎样的苦衷,只要你将孩子生下来,就要对孩子负起责任。将孩子弃之荒野不闻不问,总有一天你要受到良心的巨大谴责。
但如果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显然有些苍白,法律手段一定要跟上。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构成遗弃罪;婴儿因为恶意遗弃导致死亡的,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小孩扔进河、扔下楼、藏进天花板这些恶意弃婴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法律的震慑力才能让一些狠心的家长谈“弃”色变。
光有重罚仍不够,另外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让一些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能得到妥善的照顾,不至于让家长因绝望而选择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