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是否“改码”不便作解释
就此事,7月14日,记者与李先生一同前往位于迎宾中大道的金马公司。对于李先生翻车事故的原因,金马公司经理张敏强一再强调,并非车辆质量导致,而是司机疲劳驾驶。“车辆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若李先生能证明车辆不合格可以向厂家索赔,但前提是必须拿出方向盘失灵系车辆质量缺陷的检测报告。”
而对于李先生反映他所购的华菱牵引车是经“改码”后销售的问题,张敏强回复,不便作解释。
对于是否继续在销售配置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的重卡?张敏强回答,没有销售。那么,当初公司为何会为李先生的车子配置上柴270马力EGR的发动机?张敏强回应称,签合同时间是在2009年12月21日,提车时间是2010年1月,此时政策已经发生改变。
张经理提到的政策改变,指的是俗称的国Ⅲ标准出台。然而记者了解到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14762-2008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我国从2008年起重型车上路执行国Ⅲ标准,国Ⅲ标准接近欧Ⅲ标准。
□暗访
经销商承诺可“改码”
然而就在当天,记者暗访到的情况竟是仍可订购“改码”车。
当时,记者佯装购车者希望配置一部性价比较高的拖车,接待人正是张敏强经理,而他推销的拖车配置均是大马力的发动机。当记者提出希望拖车配置的发动机功率不要那么高时,他便推荐上柴290马力的发动机。而当记者要求配置上柴270马力的发动机时,他直接报价18万元左右。
记者佯装听闻朋友配置这款发动机的拖车好难上牌,需要更改发动机号。张敏强表示,在广东上牌卡得比较紧,但是在南昌上牌就没问题,车辆的车架号不需要改,但发动机号要改。
正如李先生所说,他所购的华菱牵引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在提车前都已改好,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信息也完全吻合。“经销商销售的‘改码’车如此顺利,得益于厂家的极力配合。”但对于此事,记者也试图联系厂家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但该公司江西区域负责人汪姓经理表示,需要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数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