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隔近三年后,轰轰烈烈生完第二胎的浪莎代言人张柏芝在准备复出时,突遭昔日代言东家翻“艳照门”旧账,指责受其当年丑闻的负面影响,而严重波及浪莎市场业绩,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因此状告张柏芝,并狮子大开口向其索赔4150万元。
各方热议
代宝义(律师)
我并不看好浪莎集团的这场诉讼,他的胜算不大,打这场官司不太值。当然,从提高企业知名度和营销的角度来讲,这场官司是值得打的。
首先,从缔约过程来看,张柏芝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张柏芝与陈冠希之间的事情,属于个人隐私,没有义务告诉浪莎集团。事后发生“艳照门”事件,并不是张柏芝所能预料的,也不是其个人主动追求的结果。
其次,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张柏芝也没有违反合同。“艳照门”事件并不是张柏芝造成的,而是由于他人原因造成的,这一事件虽然对张柏芝的个人形象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与浪莎集团的合同并无直接关系。而且,“艳照门”事件对张柏芝的个人形象究竟造成了多大的负面影响也是无法量化的,浪莎集团很难以此为由追究张柏芝的违约责任。
最后,浪莎集团很难证明自己的损失是由于张柏芝身陷“艳照门”事件造成的。因为造成企业产品销量下滑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市场因素、经济周期、竞争、质量、产品升级等等,特别是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很多企业都造成了损害,是整个经济形势的衰退。
徐超(记者)
尽管当时“艳照门”事件对于许多品牌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尽管在这个事件中,张柏芝等人也只是无辜的受害者,但是这种社会形象的负面影响,毫无疑问会对她们代言品牌形成某种伤害。
当红明星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社会公众瞩目,企业利用明星的知名度来宣传产品似乎是一条达到预想效果的捷径。但有几点必须注意:明星代言人与品牌个性的贴切程度、明星代言人的个人素养和职业道德、明星代言是否角色混乱等等。比如,歌星红豆作为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形象代言人,却因为猥亵男童被判入狱,这对基金会来说无疑是个绝大的讽刺。此外明星的职业道德同样重要。有些明星缺乏职业素养,言行不一也往往令企业尴尬。比如谢霆锋在做可口可乐形象代言人的时候,就屡次被媒体拍到畅饮百事可乐,这对可口可乐的形象无疑是一种破坏。
忧郁王子(新浪网友)
对于“艳照门”事件来说,张柏芝本身也算是受害者,自己隐私被曝光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这一次义乌浪莎集团多少有点落井下石的感觉。
SUKLOR(搜狐网友)
哥告诉你,这就是个闹剧,是炒作而已。张柏芝要复出,当然要搞些东西出来吸引下注意力;浪莎也很配合,借此顺便免费让你们这些喜欢ggyy的人打下广告而已。别太当真了!
KK(天涯网友)
照这样算,好多牌子都要告了。如果张柏芝的影响力真的到了出点事就影响企业销量,如果明星的力量真这么大,那做企业倒简单了。
皓月(网易博友)
企业请明星代言一定要记住:“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绯闻不断的明星慎用,品行不稳定的明星忌用。”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明星的形象与品牌的形象息息相关。一旦明星曝出品行不端或是恶性绯闻,必将连带着影响品牌,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