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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一走30年,再见面竟要求离婚


[  华龙网    更新时间:2010/7/21  ]    ★★★

        摘要:“没想到,我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既当了被告又当了原告。”60岁的张纷近日被两起官司纠缠着,让她成为被告的正是结婚35年但已有30年未见面的丈夫余杰,余杰起诉要与她离婚。而事后,她以重婚罪将丈夫余杰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想到,我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既当了被告又当了原告。”60岁的张纷近日被两起官司纠缠着,让她成为被告的正是结婚35年但已有30年未见面的丈夫余杰,余杰起诉要与她离婚。而事后,她以重婚罪将丈夫余杰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纷心痛不已。

  丈夫30年后回来离婚

  张纷是原重庆织造厂工人,余杰是重庆某工厂的工人,两人1976年结婚,婚姻不太幸福,两人不住在一起,偶尔聚一次。1979年张纷由于患了子宫肌瘤、子宫囊肿,不得不将子宫切除,医院宣告她不能生育。丈夫余杰曾想过领养一个孩子,但不久之后还是提出离婚,张纷死活不同意,于是余杰从此销声匿迹,与张纷没有了联系,这一晃,竟是30年。

  “他走了以后,我一直是独身一人,自己挣工资养活自己。但是因为男人跑了,我在厂里很受歧视,我这辈子辛苦惨了。”60岁的张纷痛心地说。今年5月,余杰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张纷,30年未见,两人都白了头。

  余杰说,“我找她就是为了跟她离婚,无论如何我一定要离。”今年5月,张纷得到了一份起诉离婚书和法院传票,并坐上了被告席。起诉离婚书是原告余杰写了交给法院的,内容是:原告与被告1976年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开始分居,此后原告余杰在广东打工维生,无暇顾及离婚一事。原告认为双方婚姻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婚后双方性格不合……随后被告下落不明30年,说明双方感情破裂,为此原告恳请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给予双方选择自由的生活。

  她持证据要告他重婚

  “是他离开的我,因为我不能生育。”张纷说,最终法院判决的是,余杰赔偿张纷3万元,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对于这段婚姻,两人的恩怨并没有就此了结。张纷说:“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在外面做的事情,根本就对不起我。” 

  “这张情况说明十分难弄到,这将是我起诉他重婚罪时最重要的证据。”张纷拿出一张字条,上面留有丈夫余杰歪歪扭扭的字迹、签名以及指纹画押:“我叫余杰,男,1948年出生,家住沙坪坝土湾,已婚,1995年在广东打工认识万芳并非法同居(万芳,1977年出生,湖南人),2001年12月在家中生一女孩,又于2003年8月在广东惠阳生一男孩,因本人小学文化,不懂法,违法生育两子,我有罪,他们无罪,请准许申请上两小孩的户口,以上我写的都是事实。”

  这是余杰所在社区要求他写的情况说明,上面涉及到了他那两个非婚所生的小孩上户口的问题。也正是为了给小孩上户口,62岁的余杰才在2年前退休后回到了重庆,寻找张纷要求离婚。昨天,余杰坦言,他离开张纷就是因为她没生育能力,他不想自己一辈子无子无孙。

  一审后法院择日宣判

  昨天,沙区法院对余杰重婚一案开庭审理,被告62岁的余杰与33岁的万芳坐到了被告席上,万芳就是与余杰同居并生育两子的人。张纷见到两人后情绪很激动,万芳则一言不发,没有抬头看张纷一眼。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原告张纷情绪激动,被迫择日开庭审理。

  “告他重婚我是有理有据的,对此我要找回自己的损失。”张纷告诉记者,她要求余杰依法对重婚负刑事责任,并且要求再赔偿3万元。“他赔我6万,我就成全他。”张纷说,但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

  “我一分钱都不会给她,我宁愿坐牢。”62岁的余杰说,他退休后每月拿着1200元的退休金,万芳则没工作,“我本来就是个孤儿,又没个亲戚可以借钱,以前我在外地就是个安装电器的工人,根本没钱。”余杰说,一切都依照法律来解决,他就算有些积蓄也要留给两个孩子上学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冯超

 

 

http://cn.ppzw.com/article_class2_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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