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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回归传统直销,经销商拒当“弃妇”再喊冤


[  华夏时报    更新时间:2010/7/19  ]    ★★★

        摘要:近日,雅芳与经销商的矛盾再次升级,导火索是2010年6月新出炉的一份《雅芳服务网点授权经营合同》。有经销商认为,这是雅芳今年5月实施全直销的战略转变后,对专卖店的一次清洗。其实,让经销商感到前景渺茫的还不止这一纸合同,双方更深层次的矛盾已积压许久。雅芳在对专卖店的管理、保护以及财务上的不透明和不作为,让不少经销商萌生退意。

 

  王义认为,回归直销,即以团队销售为主体、专卖店配合的模式,是雅芳今后站稳市场的必要选择。

  进退两难

  “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默默接受新合同,要么退出雅芳。”周锦辉说,如果离开,目前库存的货只能自行处理,雅芳公司不会接受退货,也不会对专卖店做出补偿。

  在王义看来,此次经销商维权希望渺茫,更多的人应当选择配合雅芳的战略调整。“现在不少雅芳专卖店处于非盈利状态,未来关闭的也一定是规模小、非盈利的店,能保留下来的就继续做,转型也许是个新机会。”

  但选择“坚持下去”,经销商还有诸多顾虑。

  比如,雅芳不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导致市面上价格混乱,一些雅芳产品甚至被当成地摊货以10元单价出售。而《直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周锦辉曾就此现象向雅芳公司法律事务处反映,但得到的答复是国家《价格法》并未有相关规定,《直销管理条例》不是行政法规,应服从于《价格法》。

  财务的缺乏监管则是周锦辉对未来的另一隐忧。他曾在2007年根据雅芳的倡导,在第四季度做了一个健康食品的沙龙活动,当时公司承诺给经销商一定的场地报销费。“但后来分公司的主管和指导这次活动的导师都离开了,我交上去的1800元报销发票也就石沉大海了,至今没有兑现。”

  此外,调高的订货额也让经销商不堪压力。

  周锦辉说,2009年雅芳提高了销售任务,精品店进货额标准从2.5万元提升至3.5万元,专卖店月订货金额从最低7000元调整到15000元。如果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订货任务,就会被降级。

  “靠这种模式向经销商压货的结果就是,一部分经销商失去了做代理的资格,但积压下的雅芳产品还是要卖出去,由此变成了黑店。”周锦辉说,他的一个朋友就是在2006年没能完成雅芳的任务而被迫退出,如今经营着一家黑店继续卖雅芳,日子反倒比正规军好过些。

  “大家有时候会开玩笑,与其每个月都压货,还不如沦为黑店,生意还能照做。”周锦辉无奈地说。

  雅芳方面最新的声明称,公司“将对专卖店计酬制度进行调整,均衡直销、直销服务和零售方面的折扣比例,使积极提供直销服务的专卖店能获得更好的业务拓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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