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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帮助丈夫采阴补阳强奸9名女孩被判15年


[ 刘艺明 大洋网-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0/7/1  ]    ★★★

        摘要:这是一起荒唐的强奸案。丈夫张林群声称自己要采阴补阳,需要与女孩发生关系,妻子竟然信以为真,积极地为他诱骗女孩至别墅,供他淫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张林群声称自己是“某卫视台台长”、“五代神医”,以治病为名强奸9名女孩,其中有两人还成为张林群的帮凶。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有两名受害人为“过好生活”还为被告人张林群招揽别的女孩,连亲姐姐都不放过。

 

  荒唐的强奸案

  受害者中有高中女生

  受害者、高中女生区某某,她称自己在2008年7月在西岸某餐厅做暑期工时,认识了张林群和金玲。后来金玲叫她去别墅玩,还带她去三楼浴室洗澡,后张、金二人说她月经不调需要调理,区某某信以为真,张林群为她“按摩”了几下就与之发生了关系,后来张又给她“治疗”了两次。年少无知的区某某直到案发才知道她被诱奸了,她称:“如果我没有病,肯定不会和张发生关系。”

  为了钱连亲姐都不放过

  让人吃惊的是,董某花和李某欢两人竟然连自己的亲姐姐也不放过。2008年9月,董某某从肇庆来到西樵探望妹妹董某花,在车上金玲拔了她的头发说要拿去做DNA,在别墅里张以治病为由强奸了她;

  2008年12月,李某欢打电话给姐姐李某某,说她认识了一名神医,叫她来西樵治病。李某某认为李某欢可能落入传销团伙,爱妹心切的她赶到了七星山庄,结果金玲又用她的头发做化验,说她体内细菌超标,在李某欢等人劝说下,李某某遭强奸,期间,李某欢、金玲、董某花等人在旁观看。

  偷鸡不成反被骗钱财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李某欢还被张林群、金玲两人骗财。去年3月21日,李某欢称同事偷窥她洗澡,要同事赔偿她3000多元,她把此事告诉了金玲。3月24日,张林群、金玲以公安局局长名义编写手机短信,虚构李某欢敲诈他人钱财将有牢狱之灾,并以做法事消灾为由,骗她将现金以及储蓄卡等丢弃。期间,张林群、金玲将李某欢的储蓄卡调包,将卡内3000多元占为己有。

  东窗事发

  受害人被拍裸照报警

  据法院查明,除了董某花和李某欢外,张林群还强奸了七名无辜少女,强奸次数达30次之多。案件跨度长达一年多。这起荒唐事情的揭发,源于最后一名受害者的勇敢。

  去年3月16日21时30分许,赵某某从某农庄下班,金玲打电话叫她去七星山庄的家,赵某某在三楼洗了澡。张林群以治病的借口想将她强奸,不过她死活不愿意。张林群就以将赵某某洗澡时的裸照公开为威胁,迫赵某某就范。金玲还用摄相机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

  事后,赵某某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老乡,老乡叫她报警,张林群终于被抓获。由于取证及时,警方经检验证实赵某某的内裤上有张林群的精斑。

  匪夷所思

  庭上仍称强奸是行善

  直到法庭上,张林群还是拒不认罪,狡辩称他与别人发生性关系,是免费替人治病,是行善;金玲也称是协同丈夫做善事。

  佛山中院认为,张林群和金玲的辩解不成立。依照有关规定,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他手段”包括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法院认定,在强奸共同犯罪中,张、金是主犯,董、李受张、金的指使,是从犯,应减轻处罚。佛山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及诈骗罪,判处张林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金玲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以强奸罪,判处董某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李某欢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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