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高向军处获悉,8月6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的可刻录CD盘(CD-R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含于欧盟税号85239000中,调查期为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须在15天内提交抽样信息
机电商会提醒,此案极有可能进行抽样,请我相关出口企业在立案之日起15天内提交抽样信息,欲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或分别裁决的企业须在立案之日起15天内提交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欧委会拟用马来西亚作为该案替代国,对该替代国的评议须在立案之日起10天内送交欧委会。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的立案公告透露,与可刻录DVD光盘反倾销案一样,这一反倾销诉讼案也是由欧盟CDR制造商委员会(CECMA)于今年6月24日提出,CEC-MA代表欧洲占据60%以上市场份额的可刻录CD盘(CD-Rs)企业团体。
这是短短两天内欧盟对中国光盘产业发起的第二例反倾销调查,8月5日,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可刻录DVD光盘发起反倾销调查。
四部门紧急组织41厂家会议
8月8日,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牵头,商务部就欧盟针对中国的DVD光盘进行反倾销调查召集了电话会议。
8月9日,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牵头,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进出口商会召集41家企业召开了紧急会议,再度商讨应诉欧盟针对中国可刻录光盘展开的反倾销调查。据悉,中国音像协会将代表全体内地可刻录光盘企业进行集体应诉。
对于此次应对欧盟反倾销之旅,业内人士指出前景困难但是要积极争取。高向军指出,欧盟CDR制造商委员会(CECMA)在这方面的“成功先例”应引起足够重视。
据悉,在欧盟CDR制造商委员会(CECMA)的“努力”下,2002年6月,中国台湾地区的可刻录CD盘企业被欧盟裁定倾销,各家企业被征收17.7%~38.5%的反倾销税率。2003年,印度的可刻录CD盘企业被欧盟征收7.3%的反补贴税,两起案子的起诉方均为CECMA。而此番可刻录DVD光盘更是首度被欧盟提起反倾销调查。
据悉,目前中国音像协会正在紧急整理资料,将在8月15日前提交对中国台湾作为DVD光盘成本替代地的评价材料,并推荐其他的成本替代地。
U盘厂家不必担心受“株连”
据悉,根据我国进出口税则,可刻录DVD光盘和可刻录CD盘这些“一次性可刻录光盘”应归入税号“85239000”,即“其他未列名未录制的媒体”中,该税号下还包括U盘和数码相机的存储卡等,这些产品在出口欧盟时会否受到影响?
对此,高向军10日对记者表示,根据《欧盟官方公报》发布的公告和案件的立案公告,其中并没有提及U盘存储器和数码相机的存储卡等是否包括在内,目前这些生产企业不必担心遭受“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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