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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将延长至年底


[  商务部网站    更新时间:2010/6/14  ]    ★★★

  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下发通知,对延长政策实施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7万辆,补贴金额1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50亿元。

  附:2009年12月31日公布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http://cn.ppzw.com/article_class2_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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