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虚高药价负责——天价芦笋片已事过去半月,却没有答案。
此前央视报道,湖南湘雅医院将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利润高达1300%。
事发后,湖南物价局曾表示,当初制定该药品价格时,参照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这一表态使芦笋片生产企业四川川大华西药业与四川省物价局顿时处在风口浪尖。
6月3日,四川物价局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局对药品价格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而对于芦笋片这类处方药,价格部门无法干预。
川大华西药业副总经理贾颖告诉记者,企业并未从虚高药价中牟取暴利,而且因利润极薄,公司已将芦笋片于去年年底停产。
对虚高药价的追问显然已超越了芦笋片本身。部分人士将矛头直指公立医院体制和临床医生。
“现在是能进医院,就是正常价格,不能进医院的,价格就不正常。”四川省医药协会秘书长余建军称,公立医院一天不能摆脱以药养医的体制,虚高药价就会长期存在。
四川方面组织的一个调研发现,临床医生掌握着药品的最终定价权。因为用哪种药得由专业医生说了算。更有业内人士表示,医药公司帮助医药中介“走票”,开处方的医生会获得整个利润的四成。
川大华西:公司几无利润
芦笋片只是医药链条上流通的高价药之一。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地医药界人士均表示,虚高的药品价格,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芦笋片被曝光了而已。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透露,《央视调查》曝光芦笋片暴利事件后,四川已按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进行了自查,近期并已将初步调查情况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做了汇报。
贾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告诉记者,调查结果显示芦笋片没有质量问题,出厂价格一直为15.5元/瓶,且药厂未从中获取暴利。
工商资料显示,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四川川大鲁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和四川路桥共同出资组建的药品生产企业。
1998年,公司获得国家批文,从事搞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的生产,该药不属于基本药物,仅进入湖南省医保乙类,主要在湖南地区销售,及个别零售。
虽然出厂价多年来一直为15.5元/瓶,其在物价局申报核准的价格却为218元。
“这个药我们是全国独家生产,加上2004年以前,芦笋片一直购销两旺,还大量出口,这个药价,是市场情形与销售策略综合反映。”贾颖说。
与芦笋片在流通环节暴利销售形成相对比的,是制药厂在此药品上的惨淡经营。
本报记者获得川大华西药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的《关于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销售价格的相关情况》(以下简称“相关情况”)称,由于该药物在全国销量极少,仅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不到0.1%,公司尚来不及进行下调备案价格。
“近几年来,原材料、辅料、动力和人工成本增加,已入不敷出,而与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仍是15.5元/瓶,对此,公司几无利润。”
2009年,该公司所产芦笋片在全国的销售额仅为17.4万人民币,目前公司已于去年底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时,停止了该品种的生产。贾颖说,因为利润极低。
6月2日,贾颖对本报透露,企业这些天正在准备进一步详细的材料,以上报包括国家相关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