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专题]焦点新闻

江西50余配送商联名申诉,质疑药品招标违规


[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0/5/21  ]    ★★★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由于质疑招标严重违规,近日,江西省50余家医药配送商联名将申诉书交给了江西省政府。

  这份申诉书称,江西省有11个设区的市,而江西省汇仁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仁)和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南华)分别获得了全省11个和10个市的配送份额。基本药物的配送权几乎全被江西汇仁和江西南华垄断了。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对此事密切关注,正在进一步了解情况。

  申诉企业:招标结果违法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由于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和零售药店不参加药品招标,自主采购,哪家医药配送企业的价格低就从哪家采购,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多选择经济实惠的普药(绝大多数属于基本药物)。而基本药物正是此次进行申诉的50多家医药配送企业的主营品种。

  上述申诉企业说,乡镇卫生院由于网点分散、采购量小、采购批次多,一般大型医药公司根本就不做这些利润较薄的业务,是他们这些中小型医药公司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的供应。但此次招标结果恰恰将这部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交给了以高价药和大医院为主要客户的大型医药公司。

  以江西国大医药有限公司为例,公司所在吉安市的74家基层医疗机构本来都是江西国大的客户,由于这个招标,他们被排挤到市场外。

  赣州人和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禄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个市区一般都有几十家乃至上百家医药配送企业,为什么此次招标只选择一家市级的医药配送企业?赣州市方圆几百平方公里,中标企业在当地根本没有或者很少有仓库和配送车辆,无法保证基本药物的配送。

  更让申诉企业担忧的是,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范围还将逐渐扩大,按照目前的态势,最终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将被少数几家医药配送商垄断。

  申诉书更是直指招标结果违反了 《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此,江西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抬高准入门槛,是为了保证基本药物的配送。

  业内人士:让市场充分竞争

  江西省50多家企业进行联名申诉的情况并非孤例。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2009年以来,各地方在制定基本药物配送招标政策中出现了很多的矛盾,一些地方政策也引发了很多争议。据公开资料,陕西省近期就有72家中小医药批发企业联合上书,反映当地政府强行干预,剥夺中小企业参与招标的机会。

  安邦咨询医疗行业研究员边晨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医药配送企业存在小、散、乱的问题,政府制定门槛和标准是对的,但是筛选完企业后,选择权应该交给企业或者是医院,由市场来进行选择,而不是政府行政干预。

  “政府行政干预把中小企业排挤在外,市场竞争才是实现优胜劣汰的自然之道。”上海海虹·今辰营销总监杨昌顺表示。

  有业内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医药配送企业除了配送职能外,还有收取货款的功能。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也可以通过医药公司完成,比如一些中小公司把送给医生的回扣用发票冲掉,以偷逃税款。国家此次出台招标配送的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行业集中度,以降低配送费用;另一方面是想净化配送企业职能,使其只具备配送职能。此外,招标过程中造成的配送垄断,中标企业是否有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和动力,达到政策设计之初的目的,仍然是个疑问。


 

 

 

 

http://cn.ppzw.com/Article_Class2_71.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汽车租赁前景火爆,或赶超出租车数...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玩转价格底线?眼镜超市出手“一元...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