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受理了山西消费者王顺虎诉讼黄金酒的案件。消费者在起诉商家和生产者的同时,还将黄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师也告上法庭。
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受理了山西消费者王顺虎诉讼黄金酒的案件。消费者在起诉商家和生产者的同时,还将黄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师也告上法庭。1月4日,黄金酒生产商五粮液保健酒公司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公司将应诉,并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
消费者饮用不适引纠纷
2009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顺虎在北京门城物美商城有限公司购买了无锡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金牌万圣酒”(以下简称黄金酒)礼盒装一瓶,价款为328元。
“我看到五粮液黄金酒官网上《产品手册》页面的广告宣传,说这酒有各种强身健体的功能。”王顺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购买黄金酒回家后每天按照说明服用20~30毫升,结果没多久出现不适症状,并曾向公司方面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随后便寻求王海热线帮助维权。
原告代理人王海认为,产品的宣传册等广告语涉嫌存在一定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王海的帮助下,王顺虎于2009年11月23日向北京市门头沟法院起诉了包括销售商等在内的黄金酒8个相关责任方。去年12月17日,该法院正式受理立案,案由改为买卖合同纠纷。
黄金酒生产商称将应诉
1月4日,本报记者致电五粮液保健酒公司副总经理刘国强。对于消费者的几点疑问,刘国强表示黄金酒确实接到过一些消费者的投诉和起诉,但最后都以胜诉告终。
“对于消费者的起诉我们会应诉,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刘国强表示。而对于夸大效果等指责,他回应称,黄金酒从来没有明确说产品有治疗、治病等功效,宣传册上只是标明药材本身的药效。
那么药材药效是否与黄金酒保健效果有直接关系?为何没有出现“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字样,刘对此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企业完全遵守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前文提到的胜诉案件,黄金酒方面1月5日表示将会把相关材料发至记者邮箱,但至记者截稿时为止,暂未收到公司方面的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