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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上报时间再推后


[  重庆晚报    更新时间:2010/5/3  ]    ★★★

        摘要:据悉,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但是这份草案没有得到认可,被迅速打回重新制定方案,要求5月初再次拿出试点方案。现在,这个时间又推后了。

  网络电视(IPTV)目前已成部分家庭的新宠

  三网融合的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的时间再次被推迟了,这次是5月底。

  据悉,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但是这份草案没有得到认可,被迅速打回重新制定方案,要求5月初再次拿出试点方案。现在,这个时间又推后了。

  要求对方开放业务

  据了解,这份草案中,双方将大量的分歧逐条分类呈现在上述草案中。

  据看过这份草案的人士透露,双方都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方的业务对自己开放。

  代表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工信部要求,因特网虚拟专用网、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和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暂不纳入试点范围。这三项有关互联网接入的基础服务,直接涉及到了电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骨干网接入服务。

  现在,广电系不仅提出要求这些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而且还提出“申请开展上述业务可不受试点地域限制”的要求。此外,广电还要求,旗下有线电视运营商在组建互联网骨干网、IP电话等原本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业务时,都不受试点地域限制。

  同样,电信要求广电对其开放的业务中,范围也是全国性的。如在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这两个电信企业短板上,工信部希望,电信企业不仅能够通过互联网向电视用户传送节目,并拥有计费权,且不受试点城市限制。如果成真,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只需通过一条网线,即可收看到来自电信运营商推送的电视节目。这样,广电系企业不只失去了内容的垄断权,还被切断了收费通道。

  门槛屡屡遭遇突破

  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倒计时正在使得双方的压力空前。

  4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了针对电视机终端的两道许可门槛:《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根据这两则新规,每一台互联网电视机终端都要由广电对内容来源可观可控。

  早在4月12日,广电总局就发出一道“41号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TV电视业务的地区,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条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此文,包括广东、浙江等IPTV用户大省在内的电信企业IPTV业务都将被强制叫停。

  广电总局如此高密度的文件出台,在外界看来,背后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产业间越来越突出的竞争。

  4月8日,工信部联合国家六部委,推出光纤带宽提升计划。按照工信部规划,明年普通用户带宽速度提高到8-12兆/秒。中国电信的一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这个带宽,是因为它可以让宽带用户在网络上可以轻松观看高清视频。

  事实上,广电总局叫停IPTV的“41号文”并没有阻挡电信运营商在此领域的挺进。4月27日,中国电信在上海发布了3D高清IPTV等新业务。不久,重庆联通亦推出试商用的IPTV业务。

  在各城市级网络运营商之间,有线电视网络和电信旗下的因特网的竞争短兵相接。而在小区宽带这笔生意上,有线电视运营商也在不断扩充地盘。

  现在看来,从政府层面到电信、广电两大体系都认可三网融合可以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网络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但是在这短短的一个月要解决这些分歧拿出最终试点方案,还需要付出艰巨努力。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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