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长虹“造假门”调查无进展,举报人上书证监会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0/4/26  ]    ★★★

        摘要:“长虹财务造假门”事件实名举报人范德均因不满该调查无实质进展,上周五上书中国证监会,希望监管机构客观调查,尽快给出调查结果。

  “长虹财务造假门”事件实名举报人范德均因不满该调查无实质进展,上周五上书中国证监会,希望监管机构客观调查,尽快给出调查结果。

  据了解,2月25日,范德均向媒体爆料称,四川长虹1998年的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作假,并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约20亿元,涉嫌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随后,四川证监局、四川国税局等相关部门展开对四川长虹的核查工作。因涉及陈年旧事,相关取证工作较复杂。

  范德均告诉记者,4月16日,四川证监局邀请范德均前往成都说明情况,并表示“因举报涉及面广和时间跨度大,需要再延长一个月调查期”。范德均认为,证监局对长虹的调查进程、取证方式等存在很多问题,未能依照他所提供的证据查证问题,因此范德均再次上书证监会,并表示,希望监管机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尽快给出一个与事实相符的调查结果。

  记者从四川证监局了解到,其对四川长虹的调查确实将延期,并强调“调查正在进行,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http://www.ppzw.com/Article_Class2_128.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石化“汽油质量门”已经影响到上...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乔布斯不给联合创始人面子,炒掉iP...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