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长虹

长虹“造假门”事件新进展,调查结果将推迟公布


[  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0/4/17  ]    ★★★

        摘要:4月15日,四川长虹“造假门”举报人范德均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他已经接到了四川证监局的电话,要求他16日抵川就举报内容进行配合并协助调查。

  4月15日,四川长虹“造假门”举报人范德均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他已经接到了四川证监局的电话,要求他16日抵川就举报内容进行配合并协助调查。   

  与此同时,四川证监局电告范德均,由于案件复杂,四川证监局方面将推迟一个月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这个结果将决定中国证监会是否对该举报进行立案,同时也决定着范德均是否会抛出最后的“杀手锏”。

  多部门介入调查

  “这次去成都主要有两个事情。一是协助四川证监局就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和解读,二是就证监局的调查进展进行详细了解。”范德均称,根据证监会的信访条例规定,对举报的初步调查结果应在55个工作日内给出,但四川证监局方面表示,鉴于举报内容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初步调查结果将推迟1个月给出。

  4月15日,范德均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包括证监、国税和公安三个系统已收到了他的举报并启动了相应的调查或评估。其中,中国证监会已经委派派出机构四川证监局进行初步调查,如果不出意外,1个月后,也就是5月10日左右将会有结果,届时中国证监会将根据该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而国税方面,据范德均介绍,目前四川国税局与绵阳国税局启动联合办案,主要针对增值税发票进行调查。交给四川公安厅的举报信已经得到回复,四川公安厅已将材料递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范德均口中的“四宗罪”

  记者根据此前范德均向外界公布的证据和对记者的陈述发现,范德均的举报材料主要涉及虚增22.5亿商业承兑汇票所涉及的销售收入(其中包括重复计算销售收入20亿)、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虚开增值税发票、采用规范化和非规范化代卖的形式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增几十亿销售收入的现金流向等四个方面。

  根据举报材料和范公布的证据链,虚增22.5亿商业承兑汇票所涉及的销售收入主要是重复计算销售收入20亿的问题。而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方面,根据范德均就四川长虹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情况的详细说明,“长虹公司为了把经营风险转嫁到经销商,拼命地扶持和壮大特大经销商(如郑百文、成都诚信、昆明长虹、上海英达等),充分利用这些经销商的融资能力,大量地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变相降低长虹彩电市场价格(长虹公司把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视作现汇结算,经销商再‘跳楼销售’)以期达到与其它品牌彩电竞争的目的。”

  除此之外,在采用规范化和非规范化代卖的形式虚开增值税发票方面,范德均在上述说明中称,“1996年—1999年,长虹公司各联络处代卖的总量高达200亿,而联络处销售人员提供给委托代卖的经销商详细的‘跳点销售’资料并要求委托代卖经销商开具彩电销售增值税的发票可以说微乎其微,按最高30亿估计,那么按最低估计的代卖量150亿计算,国税存在流失的可能就会达20.4亿。”

  与此同时,范德均向记者表示,上述三方面存在诸多疑点,而最大的疑问就是这虚增的几十亿销售收入的现金到底流向了哪里?

  最后的“杀手锏”?

  而对于范德均如此详细解读长虹的“造假证据”,长虹除了2月发布了一纸公告之后,就再没发出任何声音。

  对此,记者致电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刘海中表示:“并没有看到这些说明文字,2月25日之后的公告仍然适用于对该事件的解释。”

  范德均则表示,其在狱中就开始举报,至今已经有8年,多年的举报无果让他一直处于收集证据阶段,他经历了从缺少证据、补充证据到证据完善。“如果说当年的举报还没有多少实在的证据的话,现在我手中的证据足以说明问题,而且我也陆续公布了一些证据说明和图示。”他说。

  范德均还向记者表示,初步调查将左右中国证监会是否立案,如果结果与预期出入较大,将会公布所有证据链,包括手中还握有的具有相当分量的证据。

  “除了我此前在网上公布的证据外,还有一些核心的财务数据从未公开,如果我所举报的这些部门继续借口拖延不给我的举报一个结果,我会把所有证据公布到网上。”对这份杀手锏出手的原因,范德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然而对于杀手锏的分量,范德均却讳莫如深,只称该证据可能相比此前公布的证据更为核心。“此前我与四川证监局进行了多次沟通,但等待不能无休止,如果一个月后依然没有进展我就会发表一个声明,把它们发出来。”

(本文来源:华夏时报作者:于华鹏)


 

http://www.35176.com/shop/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长虹有意实施行业内重组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长虹3D等离子显示技术重现千年神...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