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0493.HK>公布,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年至2008年间,该期间黄光裕担任公司主席。附属公司作为单位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单位行贿罪,所涉金额为涉案总金额456万元人民币的其中一部份。
公司初步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附属公司被最终判处犯单位行贿罪,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罚金数额不会对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负面影响。公司将会积极抗辩,务求争取对公司最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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