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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主人放狼狗藏獒将垂钓者咬伤,称不怕赔钱


[  重庆晚报    更新时间:2010/1/29  ]    ★★★

 

警方:

是否故意

还需进一步调查

据警方相关人士介绍,在接受调查时,当事的别墅业主称,当时他在湖边遛狗,突然有人从湖边的草丛中起身站起来,惊吓了烈犬,烈犬才扑上去咬人。

事发后,为何又与另一垂钓者发生纠纷,烈犬再次伤人?警方透露,别墅业主辩称,他家养有狼狗、藏獒4条烈犬,都很护主,在他们与这个打干帮的垂钓者发生抓扯时,烈犬自然会扑上去“帮忙”。

警方证实,事后别墅业主已委托了一个代表,前往医院垫付了4000多元医药费。警方表示,如果是放任烈犬甚至故意放犬咬人,就太不应该了。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保安

这家狗太凶

巡逻都不敢过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前往奥林匹克花园一期59号别墅时,平街的院坝里停了一辆奔驰轿车。记者敲门后,楼下传来阵阵犬吠,一女子开门出来,自称是于家保姆,主人都不在家,去向和电话都不清楚,犬只伤人的事她只说是司机“小申”在处理,但“小申”刚刚也出去了。

随后记者向小区物管了解情况,保安们对前日的烈犬伤人一事避而不答。但对小区湖泊是否所有业主都可以垂钓和59号独栋别墅步道归属的事,保安作了回应:湖边只要是业主肯定都可以在湖里钓鱼,这是开发商当时承诺了的;59号别墅下方的一排步道和亭子,是业主于某修建的,但占的是公共绿地,因此所有权他不好断定。这位保安称,修建步道时曾有其他业主反对,但事后不了了之。

对59号别墅业主于某的印象,保安们称,因为接触不多,不太了解,只是知道于家有多辆好车,此外印象最深的就是于家养了4条烈犬,“其中有条狼狗养在步道旁,那狗太凶了,我们夜间巡逻都不敢从那里经过。”

业主

联名要求严惩凶手

严惩打人者,处死恶犬,归还被占绿地

昨日下午,记者在当事小区采访时看到,几位业主正在小区张贴呼吁书。

呼吁书开头写道:“我们几位业主在园区内的湖边钓鱼,突然,59栋别墅业主故意放出一只恶犬将潘某咬伤……”

呼吁书结尾部分,业主们联名要求:“一、依法严惩打人凶手;二、负责赔偿受伤业主的全部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三、处死两只咬人恶犬;四、归还被侵占的公共绿地。”

这些联名的业主们说:“59号别墅业主霸道惯了,儿子是某公司的高管,有钱有势,不但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直通湖边的步道,还在湖边私搭亭子,并将亭子和步道作为私人建筑,不许其他业主靠近,就连在步道前方的湖边钓鱼也要遭到干涉。”

小区业主王先生说,去年冬天,他带朋友到湖边钓鱼,59号别墅业主家一位操普通话的女子指责他们乱扔垃圾,他们与女子发生争执。随后,别墅里冲出一个中年男子,一掌将王的朋友推下湖。王大呼救命,中年男子才找来木棒将其拖上岸。王称,这个推他朋友到湖里的男子,正是前日穿米黄色外套的中年男子。

昨下午,记者找到这位曾被推下水的垂钓者。他说,当时听物管方说对方有钱有势,他担心遭报复并未报警,对方只赔偿了他一部手机了事。

律师

故意放狗咬人 可能涉嫌犯罪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汉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仁刚分析认为,在此案中,如果认定烈犬主人有故意放犬咬人的事实,或者有放任烈犬伤人而不加制止的情节,烈犬主人便涉嫌违法,伤者鉴定为轻微伤,烈犬主人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行政拘留;如果在轻伤以上,犬主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第18条第(七)项规定: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36条:违反本办法第18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版稿件由记者 夏祥洲 杨帆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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