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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价上涨“几成定局”,利润占涨幅一半


[  47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0/1/22  ]    ★★★

  “提高到6%,利润总额将增加到1.8亿元,这样分摊到水价里(2008年供水量4.78亿立方米),每吨水的成本要提高0.327元左右,占拟提价6毛到7毛的一半以上。”

  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深圳君亮投资公司CEO吴君亮分析,从2004年到2008年,深圳每立方米水的单位成本上升了0.2277元,原水价格只上涨1毛,这样算来也就3毛2,此次调价方案却要上涨6毛到7毛,显然,涨价的一半都是水务集团利润。

  溢价转让:越到后期越赚钱?

  2001年底,深圳市将原深圳市排水管理处的30多亿元资产并入原自来水集团,正式挂牌成立了供排水一体化的新水务集团,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实现了自来水与排水业务的一体化经营。

  2003年底,深圳市政府占深圳水务集团55%的股份,威立雅环境集团持有5%,威立雅环境与首创股份合资的首创威水投资公司持有40%的股份。深圳市政府与重组后的深圳水务集团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对比兰州水务股权转让200%的溢价,收购深水集团水权溢价不多,因为当时竞购者不多。而且深水集团资产也比兰州水务要优质。”一位业内人士介绍,2007年8月,威立雅出资17.1亿元入股兰州供水集团并持有45%的股份时,另外两家竞标企业——中法水务和首创股份的报价分别为4.5亿元和2.8亿元。

  威立雅与深圳市签署的合同中,获取了长达50年的特许经营权,当时我国相关的特许经营办法还没有出台。直到2004年3月,建设部才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制定于1995年的《条例》,规定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为6%—8%。水务行业研究者认为,规定净资产利润率在于吸引社会投资“办水”,而2003年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关于“净资产利润率”条款得以保留。

  “盈利是要看整个周期的现金流和最后的收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威立雅很多项目都是前期赚不多甚至亏本,越到后期越赚钱”。

  成本之谜:招待费和折旧费

  拿到水价调整听证方案中的成本汇总表后,多年与财务报表打交道的吴君亮满眼困惑——“深水集团的总收入在哪里?”

  吴君亮说,对于一家具有公共性质的公司来讲,提供总收入数据,用生产、管理费用除以总收入再和同行业企业对比,才知道其运作和管理水平如何。“深水集团是否多花了不该花的钱?如果是因为管理水平不佳而导致成本上涨,老百姓为什么要买单?”

  “深圳的水价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来看都是很便宜的,但便宜并非是提价的理由,从这份市水务集团提供的成本汇总表来看,该集团还需要更充分的数据和更好的方式来说明提价的理由”。

  吴君亮表示,从成本表来看,深水集团有铺张浪费之嫌,深水集团成本汇总表中,“会议费”一项支出达189余万元。

  此外,2008年折旧费用达9500多万元,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在成本监审报告中,对深水集团提供的折旧使用年限偏短进行了矫正,固定资产折旧的残值率由3%提高到4%,核减了2008年2260多万元折旧费用。

  “要求净资产收益率达6%,却不对成本有所控制,一旦水价调整方案通过,根据听证会提供的材料所载,2008年水务集团的成本,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核定数为约10.32亿,再加上水务集团公布的2588万利润,大约可以得出水务集团的销售额为10.6亿,但却要求获得1.8亿净利润,深水集团的利润率将达17%,这对于一家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是否过高?”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通过调研发现,传统供水公司普遍人员臃肿,自来水公司人均收入比当地人员收入一般高出20%,企业还可能通过加速资产折旧的方法“增加成本”。“这显然偏离了提升水价、节约资源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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