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文娱

李彬王璐瑶等喊冤,广电总局:低俗点名有误会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0/1/21  ]    ★★★

 

    ■ 点名者回应

    李彬

    至今还没被说过低俗

    昨日下午,李彬在录音棚里录制节目,其经纪人郭颖回应了“低俗点名”。郭颖介绍,目前李彬有五档卫视播出的节目,审查都比较严格。像有安徽卫视的《周日我最大》、天津卫视的《津夜嘉年华》、黑龙江卫视的《快乐大联盟》等主题积极向上的节目,而其余的节目大多以访谈为主,内容不会太过。

    郭颖还介绍说,李彬主持节目已经有十多年了,主持服装以西服、衬衣为主,从来没有听谁说过节目低俗。郭颖表示,由于新闻报道写的是“李斌”,还以为是有同名的主持人,如果真的是指李彬,实在不明白广电总局为什么会这么说。

    刘仪伟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记者联系到刘仪伟时,他说已有很多记者打电话过来问。他颇为委屈地说:“我不知道怎么会给领导留下这么一个印象,我的节目其实不太接近低级趣味。”

    刘仪伟说,他在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上班这点事》,谈职场的节目,想要低俗都难。另外一档《我爱我的祖国》,以问答的形式来增进观众对祖国的了解,还得到过表扬。此外,在湖北卫视主持《世界大不同》,主要是和留学生的交流,谈中国留学生在国外以及外国留学生在中国的生活。这些都是谈话节目,这几年一直没做综艺节目。“我们被叫做‘游走型’主持人,不知道是不是领导有偏见,认为我们这种没有组织的人一定是不成熟的。”刘仪伟说,“我也40岁了,学古代汉语出身,按照我的修养和所受的教育,不应该做出低俗的节目。”

    最后,刘仪伟无奈地表示,既然点了他的名,只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过,广电总局应提一个“低俗”标准,今年好改正。

  王璐瑶

    是不是报道出错了

    昨日,记者致电王璐瑶,她听完记者转述相关媒体的“点名”报道后,一口否认:“不可能!”王璐瑶说,她这么多年,都是主持《同一首歌》这些高雅的节目,主持节目从来都是文明语言,不可能存在黄色这种情况。“肯定是哪里出错了,这篇报道来源是哪?不可能的事啊。”

  ■ 提个醒

    金文雄 四点现象值得注意

    金文雄在“星光奖”论坛中提出,现在内地主持人中存在着关键时刻“缺位、越位、失语、乱语”等现象,具体情况他一一做了说明: 

    缺位:有一些情感类节目,主持人没有在一些带有负面因素的悲剧事件后加以正确的舆论引导。总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诸如“相信观众会有自己的判断”等。在他看来,这类节目应该在最后给观众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一个明确的观点,主持人不说,就属于“缺位”。

    越位:曾经有一个节目组发现了一名孩子被拐卖并致聋,非但不报警,反而去采访、追踪,带着受害者家属寻访,最终打草惊蛇。这样的节目表面上看是在帮人,实际上,却是把节目的效果置于当事人的安全之上,这时的主持就是越位。 

    失语:在一些调解家庭纠纷类的节目中,对峙当事人起冲突,主持人非但不劝,反而煽风点火,让争吵升级以博得收视率,这种“失语”现象也是要引起重视的。 

    乱语:针对综艺类节目主持人,要避免对影视明星过于追捧,产生“乱语”现象。在某节目中,一位明星表示自己从小就对金钱有渴求,梦想成名,在拍了第一个广告后,就在课堂上偷偷练签名,结果走神被老师批评,这样会对收看节目的青少年产生负面的影响。此外,现在的一些主持人在采访前不做“功课”,易中天曾几次被某主持人的无知气得想离去,甚至问出“你还要继续愚蠢下去吗?”(记者刘玮 刘婷婷)

 

http://www.hlyuan.com/jiameng.aspx

上一页  1 2 3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侯佩岑谈“双J复合”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伍兹六号情妇上电视曝料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