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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上书发改委 指网购新书限8.5折涉嫌垄断


[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0/1/19  ]    ★★★

        摘要:《规则》通过行规形式设定了统一的市场销售商品最低折扣限制,变相统一了经营者商品的最低价格,使经营者借助行规形成协同行为,达成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默示协议、决定,涉嫌价格垄断。

    新出台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的“新书限折令”还未正式实施,却再度掀起波澜。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从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在河北省消协的支持下,该所律师甄玉波、郝际广已经实名上书发改委,指限折令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并建议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及纠正。

    腾讯科技注:中国图书出版发行领域的三个行业协会出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中要求出版1年以内的新书不得打折销售,即便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

    “通过行规的形式联合定价或设定价格标准涉嫌价格垄断。”甄玉波向记者表示,目前申请书已经递交到发改委相关部门手里,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他还表示,发改委应该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及时调查处理。“如逾期不履行职责,我们不排除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限折令”引发的上书事件,1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以下简称“三协会”)相关负责人也举行会议商讨相应对策。会后,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告诉记者,针对“限折令”引起争议的问题,将在近期召开公开会议,对公众进行《规则》的政策解读。

    北京消协等发联合声明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15日,北京市消协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已经联合发表声明,称《规则》通过行规形式设定了统一的市场销售商品最低折扣限制,变相统一了经营者商品的最低价格,使经营者借助行规形成协同行为,达成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默示协议、决定,涉嫌价格垄断。

    甄玉波也认为,《规则》限定变更价格变动幅度和限定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折扣,显然限制了交易主体之间的价格竞争,属“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他同时表示,《规则》势必对全国图书交易价格产生巨大不良影响,并可对其他行业协会起到不良示范效应,不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经营者利用行规协同联合定价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北省消协秘书长孙常军认为,行规形式的垄断行为使消费者被迫接受统一价格,造成无法进行选择或选择范围减少,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北京市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军也向发改委提交了《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举报信。王雅军说,《规则》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3个行业协会利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的机会,滥用其所属会员在全国市场的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其会员间的竞争所达成的垄断协议,同时也侵犯了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多条规定。

    协会回应:意在保护图书市场

    针对以上“炮轰”,黄国荣向记者回应称,《规则》对整个出版产业的上下游从订货、出货、收验货、退货、促销、结算等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一共有30条规定,而关于新书限制打折的相关内容只有一条。“外界不应简单地把《规则》看成是限价令,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图书市场,保护全行业的利益。”他说,消协应该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发言,对《规则》应该先研究明白。

    黄国荣说,图书并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明码标价具有特殊性。“一般商品规定的是出厂价格,最终的价格由中间商决定。而图书则是明码标价,也就是在出版社就规定了最终的销售价格,而这也决定了图书的利润空间是有限的。”他认为,《规则》恰恰是遵守了《反垄断法》的相关内容。“像当当网、卓越网这样的网络书店,拿着批发商的折扣扮演零售商的角色,正是用图书销售市场的支配权,对整个图书行业的交易造成了威胁和冲击。”

    对于《规则》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争论双方各执一词,而网络书店均在此时集体沉默。“相关部门的最终裁定目前尚未公布,我们也还在观望。”当当网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黄国荣强调,关于新书打折的限制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定价。他认为,如果单个机构抱着排他性目的以低折扣销售,最终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和无序。大众不应该只关注图书能否打折,而应看最终是否能够买到价格合理的图书。

    需及早立法进行行业规范

    华文天下总编辑杨文轩告诉记者,图书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而新书不打折也并非中国独创。“实行新书1年内不得打折销售也是参照了许多发达国家的惯例。德国、法国、日本都限制新书打折,比如德国实行固定零售价格制度,规定新书出版18个月后才能打折,这也保护了整个出版业。”

    杨文轩认为,中国的图书价格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一方面实行定价制度,另一方面却又疯狂打折。而参照德国的经验,其图书立法就是从最早的行业协会《规则》发展而来的。

    北京鹏飞一力图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绍敏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图书行业的价格乱象,就需要对产业链上的各个角色有一个严格的规定。例如在日本,就规定像亚马逊这样的网络零售商不能享受到批发商的价格,而只能从批发商那里拿货,这样也就杜绝了网络书店通过折扣优势搞不正当竞争。

    至于分销体系的折扣问题,杨文轩表示,最早期的贝塔斯曼通过图书俱乐部从各家出版社获得图书货源,由于其销量大,所以各家出版社所给出的折扣都很低。而其后的当当网、卓越网就是借鉴贝塔斯曼的合作模式。“关键的问题是现在网络发展太快了,这也让网店变成了拥有渠道的强势者,而弱化了出版社的议价权。”杨文轩表示,很多读者已经养成了通过网络以低价购买正版图书的习惯,因此如果要让《规则》得到有效的实施,可能还需要协会付出更多的努力。

    “有规则总比没有规则好。通过行业自律、媒体曝光等行为是否可以扭转图书市场的混乱局面还有待观察。”博集天卷图书有限公司副总王勇认为,要规范图书市场,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立法上入手,比如制定《出版法》,规范图书流通等,让行业行为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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