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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入网许可证利益链调查:毛利润高达24倍


[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10/1/12  ]    ★★★

  导读:手机入网许可标志每枚的生产成本只有7厘左右,但国家财政付出的采购成本是每枚0.17元,销售毛利润高达24.3倍。大家使用的正规渠道的手机、固定电话机,都有一个对应号码的或蓝色或绿色的“入网许可”标志。但小小入网许可证背后,却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并由此牵出一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利益输送案。

  利益丑闻发生在一家国有企业——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集团(下称“中标防伪集团”)身上。由其负责生产的入网许可标志每枚的生产成本只有0.007元,也就是7厘左右,但国家财政付出的采购成本是每枚0.17元,销售毛利润高达24.3倍。高利润比例以及手机电话的普及,为生产方创造了巨额利润。

  但国家高价采购创造的巨额利润最终被转移。中标防伪集团通过与外资方合作成立公司,进行业务转移的方式让外资方获得多达6877万元的分红。

  2009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责任人王道艺、林刚实施刑事拘留。中标防伪集团的上级单位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宋晓明对《第一财经日报》证实,之后朝阳分局委托审计机构对该外资合资公司进行了司法审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也进行了相关调查。目前国家审计署也在进行调查。

  1 、巨大的利润空间

  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之下,入网许可证标识是电信设备的唯一入网许可标识,许可证的印制需要应用防伪技术,并遵循安全、可靠的原则。目前工信部采取的是单一委托方的方式,协议指定由国家质检总局旗下企业生产。但政府采购的高定价,创造出了高额利润。

  记者查阅早前合同文件发现,在1999年至2000年底,政府采购价格为每枚入网许可标志0.27元,之后下调为目前的0.17元。

  这一定价的依据来自2003年财政部和发改委的两份文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收费的复函》(财综〔2002〕37号)和《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477号。

  根据该行政定价文件,后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与中标防伪有限公司,最终规定了如下分类收费标准:入网许可标志0.17元;入网试用标志为0.15元。

  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宋晓明对记者透露,根据最终的生产协议,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价格不足1分钱,约为7厘。

  这样,从7厘到0.17元,一个24.3倍的高额利润空间被创造出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9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双方商定“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这种采购形式下的“合理价格”如何确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对记者指出,该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定生产,在这种形式下,定价不是招标定价,而是协议定价。因此不能说多少是高,多少是低,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

  2 。国企如何成“壳”

  根据相关法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上粘贴入网许可标志,标志的购置、发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

  信息产业部指定,入网许可证的印制由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国有企业负责。财务上,信息产业部发放许可证时向生产企业收入许可标志费,费用上缴财政部,财政部则以政府采购渠道,从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国有企业采购。

  国家质检总局有一家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该研究院下设“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旗下设立了“中标标准技术研究所”,该研究所出资设立了“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集团”。

  问题就出在中标防伪集团。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999年与中标集团公司的合同以及2002年11月10日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给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委托书中,都明确载明中标防伪集团是入网许可标志的独家承制单位。

  根据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在中标防伪集团时任总经理王道艺、副总经理林岗等人的操作之下,一家名为“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并承接了大部分中标防伪集团的业务。

  中标防伪有限公司于1999年成立,由中标防伪集团与外方德国阿斯捷防伪技术公司(下称“阿斯捷公司”)合资成立,外方占52%,中标防伪集团占48%。2003年增资扩股,中标防伪集团所持有股份比例降低到20%。

  1999年是转移的开始之年。在这一年,王道艺身兼数职: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中标标准技术研究所总经理、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集团总经理,这些都是事业单位或国企身份;同时,王道艺在这一年成为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长。

  此后,原属国有企业的多笔业务合同都转移到了外资合资公司之下。这既包括信息产业部“入网许可标志”项目,还有中央电大、教育部考试中心、农业部渔政中心等多笔项目。

  宋晓明告诉记者,在层层转包之后,目前生产入网许可标志的是一家名为“北京陆通印刷有限公司”的日本独资企业。但根据前述中标防伪集团与1999年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电信设备管理处签订的协议书,“甲方作为入网许可标志独家承制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严守‘标志’的技术秘密。”

  3。 被转移的2.81亿元利润

  根据北京凯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查报告指出,1999年到2002年,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业务收入都是使用中标防伪集团的合同,即后者向前者无偿转让了金额达8712万元的业务。

  中标防伪集团将客户全部无偿转让给了非国有企业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由后者与客户签订合同,累计金额达4.18亿元。

  根据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电信设备入网许可标志项目是最大笔的业务转移项目,在这个项目上,1999年至2007年,中标防伪有限公司共实现销售额3.12亿元。

  此外,来自中央广播电大的收入3243万元,教育部考试中心2907万元,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4.18亿元。

  由于成本较低,1999年至2007年公司总成本仅为7310万元,累计实现税前利润3.448亿元,毛利率达到82.65%。

  单就电信设备入网许可标志项目,累计销售收入3.12亿元,产品销售成本为4232万元,毛利润水平为86.5%。

  1999年至2007年,中标防伪有限公司共向股东支付股利1.5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中标防伪集团分得6021.9万元,阿斯捷公司分得6877万元。

  北京凯晨律师事务所在专项审查报告中指出,如果国有企业中标防伪集团不将客户和业务转移到非国有的中标防伪有限公司,或者不设立后者,国有企业中标防伪集团可以实现2.81亿元的利润,扣除目前分得的红利,共给国家造成损失2.2078亿元人民币。

  4 外资方之谜

  实际上,成立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外资方——阿斯捷公司的身份也颇为奇特。

  中标防伪集团的法律顾问范永莉向记者表示,阿斯捷公司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是一元钱的一人离岸公司。中标防伪集团是目前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阿斯捷公司代表为赵亮,在合资成立的中标防伪有限公司中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晓明对记者表示,赵亮是中国人,是王道艺的同窗好友。“应王道艺成立合资企业的要求,赵亮在德国注册成立了阿斯捷公司。”宋晓明说,赵亮当时称自己为国际防伪联盟成员,但后来查证这也是虚假的。

  宋晓明指出,在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为王道艺,虽然赵亮一开始是占52%的大股东,但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是王道艺说了算。

  记者就赵亮的国籍身份、简历以及入股合资公司及分红情况,致电赵亮所聘请的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刚,但孙刚拒绝对以上信息资料进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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