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光裕案涉及到的官员级别高、涉及面广、数额大,情节属于特别严重,若此坐实,仅此一罪名,黄光裕就难逃10年以上的牢狱生活。
黄光裕已确定将面临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的指控 (腾讯科技配图)
整整一年,“黄光裕案”终于走到了起诉的阶段。
2008年11月23日,因涉嫌数项经济犯罪问题,国美集团的老板黄光裕被公安机关拘查,直至今日。本报从权威渠道获悉,这位正处不惑之年的昔日中国 “首富”,已经被确定将面临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的指控。而此前被媒体提及的另一项重罪偷税漏税罪,据消息人士称,是否列入起诉罪名中还没有最后定下来。
接近本案的一位人士告诉本报,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该案件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尾声。“相关的证据材料也都已经整理完毕。即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待法院立案即可审理。”而本报亦获悉,黄光裕家族已经为黄光裕、杜鹃夫妇延请了数位中国著名的刑辩大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罪名初定
本报了解到,“黄光裕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二分检”)来负责调查取证,目前仍在进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由于二分检对应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管辖的案件,因此“黄光裕案”将由二中院审判。
“相关方面打过招呼,参与案件审理和接触卷宗的法官、工作人员对案件具体情况要保密。”知情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检察院已经就起诉的罪名等与法院进行过初步的沟通。
据悉,该案件属于院长督办的特办案件,只有二中院审判委员会的人才能接触到。接近此案的一位人士称,黄光裕的案件作为特审案件,非相关法官肯定不会接触到这个案子。他说:“要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也肯定不一般,一般也得是‘十佳法官’,检察院送审的检察官肯定也要在‘十佳’公诉人的队列之中。”
一位接近二分检和二中院的人士表示,黄光裕的案子虽然在二中院审,但是也不是二中院这个层面能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