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管理 >> 品牌管理警钟

听觉强奸的痛无疑是品牌传播中的一把双刃剑


[  品牌实验室    更新时间:2009/11/9  ]    ★★★

        摘要:这里所提到的“听觉强奸”,是特指在品牌营销中利用大众视听媒介传播行为的企业而非个体的人。

  或许,这是一个令人目刺耳痛的标题:“听觉强奸”。但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在当今品牌为王的时代,传播这把双刃剑事实上带给企业与消费者的双层的痛。

  强奸二字,在辞海里如是描述:强奸,即违反他人意愿对其的强行性行为。那么,听觉强奸,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即,违反听众意愿的强行听觉传播行为。两者虽属完全不同的社会属性和表现形态,但相同之处却都是以满足自我为意识前提,以侵犯他人权益为行为结果的。而略有不同的是,前者是损人利己为初始过程表现形态,而后者则可能是损人而不利己的结果。

  这里所提到的“听觉强奸”,是特指在品牌营销中利用大众视听媒介传播行为的企业而非个体的人。如果说强奸对于个体强奸者是再明确不过的知法犯法行为的话,而企业在品牌传播中的“强奸”行为,可能就带有明显的“法盲”性质了。虽然,现今中没有对传播中“听觉强奸”行为的明确法律条款而可能令企业窃喜和“逍遥法外”,但这却恰恰是企业在无法可依状态下的最大悲哀。因为,如果说个体强奸者以其铛啷入狱作为最大惩罚的有期徒刑的话,而企业从作为经济体存在的性质和意义上来讲,可能就是以丧失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生命和一世英名为代价的无期徒刑了。因此,也就牵涉出一个当今品牌建设与传播中的深刻主题:品牌传播是一把双刃剑。

 


 

http://www.35176.com/shop/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福记危机路线:扩张-借债-金融风暴...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阿迪达斯品牌给中国敲警钟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