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提价?
对于朦胧的“优质优价”政策,各方的反应却大相径庭。
发改委在2007年药价调整中,对部分中成药首次提出了优质优价政策,对一些质量较高、工艺领先或独家生产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价格放宽。首批共涉及78个品种295个品规的药品,白云山、同仁堂、哈药等企业不同程度享受到了优惠。
此次基本药物限价政策提出之后,业界就有人士提出:“基本药物定价不能一刀切,应该借鉴中药行业的优质优价政策,使大企业的高质量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价格,保证利润。”
呼唤优质优价政策,只是强势企业要求提高基本药物限价、保障自身利益的借口。
发改委公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凡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在我委重新调整价格前,暂按原定价格执行;作为基本药物,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同剂型规格品的价格。”
上述发改委药品价格处人士表示:“这实际是给部分区别定价品种一个过渡的时间,未来这些药品还是会执行后续颁布的指导价。”
他介绍,基本药物中涉及一些此前区别定价的品种,价格一直高于其它同类药品,这些品种是不执行国家限价的。如果企业考虑不纳入基本药物范畴,自然可以不考虑接受指导价。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在10月16日公告中,该中心称,“对于特别标注的品种,如果企业不提出执行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将视同为默认维持原物价,入围后不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就是说,不执行国家指导价的品种将无法享受到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
要价格还是要销量,就成为摆在企业面前最实际的问题。王黎表示:“如果未来出台优质优价政策,那也是药企和监管方之间各让一步,达到折中妥协的结果。”
陈成龙则认为:“执行统一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生产成本应该是接近的,指导价综合考虑了各类企业的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工艺改进、压缩流通环节等方式降低成本,优质优价并不合理。”
尽管基本药物是否优质优价尚无定论,但发改委的意见似乎比较坚决。上述价格处人士表示:“发改委此次花大力气才规范了基本药物的统一价格,未来不可能有新的提价机会。”
不过他也表示,未来非基本药物或许会有更多的优质优价政策推出,而且不仅仅限制在中成药领域,这样也能使优势企业获得利益平衡,降低基本药物限价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