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华信“早有前科”。在2002年2月26日证监会网站稽查二局工作动态披露,华信未发现川电公司下属非独立销售公司的销售费用,造成公司虚增利润,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所和注册会计师陈更生、杨仕珍均被警告。记者查阅年报可知,五粮液2006年、2007年、2008年的首席签字注册会计师也是陈更生。
四川华信是西南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成都,目前在北京、重庆、泸州均设有分所。主要客户有四川郎酒集团、新希望、成商集团等。
不仅可以状告会计师事务所,周爱文还认为,虽然证监会对五粮液的处罚还没有下达,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该处罚通知书就不能状告上市公司。
一个例证是,去年在上海,一叫张正的股民起诉某上市公司造假的民事赔偿案已被法院受理并获调解,该股民并没有拿到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诉讼风险
除了四股民已提交诉状,五粮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周爱文又接到多起股民的诉讼代理请求。10月27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陶雨生的助理刘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该所每天都有五粮液的股民来电咨询,一旦证监会的处罚公告公之于众,该所将代理状告五粮液的多起官司。
然而,股民不得不注意诉讼风险。
此前,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从单人诉讼、集体诉讼到基金持有人诉讼,可谓一波三折。全国索赔投资者人数一度达到了8万多人。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胡永春律师表示,当时,在投资者投诉无门的两年里,银广夏的资产没有得到相应保全,对其他债权人的还款在进行当中,公司已成空壳。
因此,法律专家提醒,中小股东的诉讼会加大公司财务重整的难度,使公司基本面增添一些新的不确定性因素,甚至使上市公司因被索赔而破产。这是投资者在进行股东代表诉讼时需要权衡的。
此外,还有诉讼成本。周爱文建议,中小股东可以集体诉讼向违法者提出索赔,避免经济实力不足、诉讼成本过高和信息不对称。
值得一提的是,多家律师事务所均向记者表示,尚未收到基金公司的诉讼请求。景顺长城曾在今年三季度减持139.06万股五粮液,但该公司有关人士称,其公司早在五粮液“出事”前就减持了,尚未有索赔请求。
有专家称,相关机构保持沉默要区别对待。投资者并非都是受害者,不排除有配合虚假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进行炒作以求谋取暴利的投资者,而那些受到损失的善意机构投资者应理直气壮加入到索赔行列中去。
另外,代理银广夏案件后,陶雨生就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只受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对于证券市场上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欺诈股民等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却排除在法院大门之外。“这明显是证券诉讼上的一个缺憾。”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