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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无一“动真格”


[  中国经济周刊    更新时间:2009/10/26  ]     ★★★

  浙江:“还没有什么动静”

  “实际上,我们这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有什么动静。省里不动,地方也不会动;一旦省里动起来,我们肯定会动起来。”浙江省宁波市人事部门有关人士在10月19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框架,其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此外,该省6月份出台的方案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其中的配套措施还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然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辛忠权对此却予以否认。“目前,浙江省没有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也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或方案。有许多方案仍在研究与论证之中,等待省政府决策。有关‘改革试点的框架已经出来’的报道,并不属实。”辛忠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浙江省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一步步推进。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正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进行制度的研究和设计。这项改革制度出台后,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衡过渡”的原则实施。

  据辛忠权介绍,去年6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对于何时能够启动“改革试点”,辛忠权表示,这个话题比较敏感,只能“无可奉告”。至于年内能否实施,现在还不好说。

  山西:先改事业单位分类

  8月底,《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赴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采访该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郑其芳。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郑处长面露难色,表示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话题颇为敏感,要请示厅领导才可答复。几分钟后,郑处长婉拒了记者采访。

  “我们在等待部里的指示,也在留意其他省市试点的情况,山西可以说是在观望中行进,细节情况我真的不便讲。”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郑处长用简短的几句话对相关情况作了回应。

  记者随后试图通过其他途径获知相关情况,但还是难觅个中细节。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改革进展情况对媒体保密,一来是吸取广东的教训,避免媒体炒作带来负面效应;二是,今年6月山西省机构改革,人事厅与劳动厅刚刚合并,新组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许多工作还没有捋顺,可能进展确实不大。”

  是“事关机密”还是“进展缓慢”?记者不得而知。针对同一话题,太原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杨小姐显得很坦然,她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见动静,现在马上要进行机构合并(注:太原市劳动与人事部门的合并),这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山西省社科院政法所原所长楚刃个人认为:“可能现在省里还停留在调研阶段。当然,推出试点改革方案是慎之又慎的事情,山西不带头‘冒进’,在等待、观望中择机推出是有道理的,因为率先推出或许会在全省甚至全国产生很大震动,会给山西带来压力。”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部分,只要事业单位改革到位,养老保险的环节就会迎刃而解。”楚刃表示。

  今年61岁的楚刃曾长期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问题。他的印象中,上世纪末就曾参加过山西省编办组织的“事业单位改革”讨论会,但后来进展缓慢,一度搁置。2004年后,事业单位改革再度提上日程,其中山西社科院、农科院等单位就是当时的试点。200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将山西确定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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