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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旅游局明确导游不能加收小费


[  新快报    更新时间:2009/10/23  ]    ★★★

  深圳市有关做法引起争议

  新快报讯(记者 陈琦钿 实习生 赵庆)深圳市拟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小费的消息一出,在全国引起争议。广州市旅游局昨日明确表示:不会效仿深圳的做法——游客给不给“小费”均以自愿为前提;导游如主动或强行索要“服务费”,仍属违规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因为国内游竞争激烈,为抢夺客源,广州也有一些中小型旅行社为降低成本,吞掉了导游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但不干预导游捞外快。因此就催生了不少“黑导”。这些“黑导”往往一接团后就想方设法带游客去购物,然后从购物点、景点抽取回扣。

  广州市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从根本上去杜绝“黑导”强迫购物等现象,关键是要加强对整个旅游市场的监管,杜绝零团费、违法克扣导游薪酬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和做法;靠小费“合法化”不但治不了“黑导”,反倒很可能因此滋生出更多的乱收费。

  行业现状

  “80后”“90后”不愿意做导游

  昨日,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深圳此次拟将导游小费“转正”的做法,除为了提高导游收入,其实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招工”。

  该人士称:“目前全省导游队伍已出现一个严峻问题,那就是‘青黄不接’,很难请人。‘80后’、‘90后’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干这活。有小费的刺激,导游职业才显得有吸引力。”据介绍,游客一般喜欢比较年轻的导游带队,他们身强力壮,精力旺盛,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很多“80后”、“90后”的年轻导游,通常在旅行社干不到3个月就“炒老板鱿鱼”,“毕竟是独生子女成长起来的一代,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较弱,个人主义较强,所以现在的导游队伍已出现断层”。

  新闻链接

  提高导游待遇杜绝不当手段

  《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预计会在年底出台。《方案》规定,导游薪酬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导游服务费构成,导游服务费由旅行社按出团天数在游客团费中统一收取,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0元。此举意味着通常意义上的导游“小费”合法化了。这在全国开了先例。

  深圳市有关官员介绍,借鉴国外做法设立导游服务费,目的就是要通过提高导游的待遇,来杜绝导游以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减少损害游客利益的情况发生。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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