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量将会继续下降
实际上,在业内人士心目中,房价的持续上涨才是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压力的最大因素。
回建强表示,年底税收优惠取消后,五年内的二手房交易成交肯定会增加,这对市场是利空,但是市场运行到这个地步,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经开始放缓,目前市场面临的并不简单是税费的问题,而是价格的问题。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CRIC)分析师薛建雄表示,随着年底将近,二手房中介和房地产开发商将会采取一些措施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薛建雄称,中介目前应该已经开始着手以二年交易税费增加因素为由,催促房东加快出货。契税减免的政策也将要过期,估计中介和开发商都会利用这一因素促进购房者下单。由于购买力下降、房价上涨和信贷指标用完等方面的影响,预期成交量还会有所下降,部分开发商的打折促销力度可能会有所加大。所以,购房者还是要衡量各种税费带来的成本上升与开发商可能更大的打折促销动作再出手。一些销售速度相对较慢的楼盘,给出的折扣都会比较大。
上海房地产“救市14条”
刘建平 制图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为20%。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6.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
7.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8.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9.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10.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
11.继续加大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力度。
12.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13.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
●本意见第1条至第5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至2009年12月31日到期。
●第6条至第9条、第14条执行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