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 [专题]企业专题

国际环保组织称18家大企业违规,上榜者喊冤


[  南方网    更新时间:2009/10/14  ]     ★★★

  规定中的模糊地带

  “我们虽然有超标排放行为,可是并不属于‘污染严重’企业,不公开不算违法啊!”有被调查企业“喊冤”。

  企业的申辩并非没有根据。《办法》中第十一条第十三项(见上文)中“污染严重企业”的说法,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中难以找到明确清晰的解释和定义,地方环保局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多种“黑名单”林立的局面,

  比如甘肃地方环保局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名单”,上海市地方环保局使用“本市环保系统查处违法公司名单”,天津泰达开发区则使用“污染物排放超标公司名单”。究竟哪些“黑名单”中的企业需要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目前尚不明确。

  “这无疑给公众运用《办法》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带来一定困扰。”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说。而依据海外污染物信息公开的经验,无论企业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只要一定规模以上或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企业都必须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

  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上的超标超总量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超标、超总量情况。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均未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义。这也就造成了工厂公开污染物种类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

  在此次调查中,有四家工厂延后公开了污染物排放信息,最多的一家公开了六种污染物信息,最少的两家仅公布了两种。绿色和平认为,相关企业应公开所有污染物信息。

  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去向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的《办法》尚未要求企业公开污染物的排放去向。绿色和平认为,可添加相关条款完善去向信息。

  同时,《办法》中提出相关企业要在“所在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布其包含污染物排放信息在内的环境信息”,却没有就主要媒体和公开办法给出具体定义。

  “如果企业在一家当地电视台半夜时分播放相关信息,似乎符合要求了,但这对公众知情权有多大意义?”张凯强调,只有搭建统一的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平台,做到随时随地可以让公众查询和比较相关信息,才能让公众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监督企业的环境表现。

  “只有企业无法隐瞒事实,才会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提高。”社会资源研究所所长李志艳说。

  
 

   

http://cn.ppzw.com/ppytx/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新买五天奔腾牌电磁炉爆炸,厂家否...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壳牌雀巢等8家外企被指不遵守中国环...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