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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券商中161名准保荐人联名上书放宽注册条件


[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5/7/29  ]    ★★★

  “我们在两周前就把信给证监会了,现在还没有回音。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们的成绩一年有效,现在眼看就一年了,但是还没有结果,真的很着急。”昨天,一位通过第二批保荐人考试但至今还没注册的准保荐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语气十分无奈。

  在两周前,第二批通过保荐人资格考试的480多人当中,有30家券商中的161人联名给证监会写信,希望放宽保荐人注册的条件以及数量。

  记者致电证监会相关部门,但是证监会对此事没有发表相关意见。

  准保荐人要求注册规定“解冻”

  根据有关规定,通过保荐人胜任能力考试的投行从业人员,必须在最近一年内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证券发行项目的项目主办人,然后才能注册成为保荐人,考试成绩有效期只有一年时间。

  “就目前情况来看,要求近一年担任过项目主办人才能注册的规定既没有意义也不合实情。”某券商投行部门的林先生说。

  “要求近一年担任过项目主办人,意味着拟注册保荐人能够对最新投行业务及行业法规保持持续的熟悉和积累实战经验。但就目前实践情况看,将该规定作为注册条件意义不大。”此次参加联名写信的周先生表示,“投资银行业务极具专业性、实战性,需要点点滴滴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并不是‘近一年担任过项目主办人’所能涵盖和体现的。另外,由于IPO和再融资业务要为股权分置改革让路,上述规定将导致有经验的通过了考试的准保荐代表人只能是‘胎死腹中’。”

  “其实我们联名写信,并不是对保荐制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保荐代表人的认定方式。”林先生说,“第一次保荐人考试时,很多不是投行的人员都报了名,占用了名额,导致很多做投行工作的人没有机会参加考试。第二批考试报名虽然放开了条件,但是在注册手续上却被卡了。”

  到目前为止,第二批通过保荐人考试的人数有480多人,到目前为止已经通过证监会注册的有53人。

  保荐人相关规定将松动?

  “保荐人制度需要改良的地方确实很多。”从事多年投行工作的刘先生称,国内市场推出保荐制度时间不长,除了确实需要改变现有保荐制度中不合理之处外,更要切实执行已有的游戏规则。

  他透露,关于第二次考试的情况是成绩出来以后,相关部门发现如果根据第二次考试规定的两门功课都必须是60分以上(同时在一年内做过一个项目的主办人)的话,符合条件的也就几个人而已,所以相关部门就调整了分数,降低为两门功课总共90分以上就通过,这才有480多人通过。他说,相关部门的两次考试其实是每次先定下要通过多少人来划定分数线,但保荐人考试是特殊的专业考试,必须有一定的规则和一定的条件。

  “早在第二次保荐人考试结果公布后没有多久,就有数十位投行人士向证监会发行部反映情况,要求放宽保荐代表人注册及维持条件。后来这些意见几乎都被监管部门所采纳。”某知名券商投行人士认为,股票发行的行政力量正在一步步淡化甚至消除,无论是询价制度的试行,还是通道制的废除,都彰显了证券发行制度市场化的改革目标与方向。

  “我个人认为他们还是为‘成绩一年有效’这个规定担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下一阶段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后,1300余家上市公司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开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其保荐机构必须指派3名保荐人具体负责保荐事宜。目前45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仅拥有400多名保荐代表人,平均每个保荐代表人至少需要负责近9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加上有相当一部分保荐代表人实际所负责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家数要大大超过平均数。在这种状况下,相关部门会考虑确保保荐人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和方案设计,而放开保荐人注册条件。”某证券公司的石先生表示,他在第二批通过了考试,现在已经通过了注册手续。

  他说,在今年3月份参加第一届保荐人业务培训班上,相关领导曾经说过,全流通铺开后,关于保荐人的一些规定会放开,比如项目主办人的经历,同时对于一年期有效的保荐人考试成绩也会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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