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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称八成地震捐款变财政是体制问题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8/13  ]    ★★★

  ■ 争议

  调查报告称,八成的社会捐款流回了政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会有怎样的影响?民间组织如何和政府互动,昨日,调查报告的组织者、慈善组织的负责人表示了不同观点。

  “地方政府包揽效率低效果差”

  调查者称政府管理容易简单化;也有慈善组织肯定政府统筹作用

  邓国胜:这个问题主要发生在地方政府。为什么政府把钱收走?因为政府大包大揽,管得太多。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民间组织的公信度不高。

  政府的这种行为有违相关规定。比如说,《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非定向资金应该按基金会的想法来实行。但现在的情况是,不仅非定向捐助被政府收走了,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还收走了定向捐助。

  此外,政府使用善款往往效率低下,效果不好。因为政府往往为了管理的简单化,考虑不到多元群体的需求。

  窦瑞刚(腾迅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政府、半政府背景的NGO其实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扮演两个角色,一是筹集善款,二是执行善款的发放等项目,一般都是靠基层政府来执行。这就导致捐款脱离不了政府的体系,一直在这里兜圈。因为,政府运作是层层传达,效率慢。最重要的是,没有办法去评估和监控政府部门。

  张心国(中华慈善总会救灾救济部主任):在资金的使用上,永远绕不开政府。救灾肯定要有一个统筹部门,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应该由政府统一规划。

  “善款入财政权责易弄混”

  有专家认为两者不应混同;也有观点称进入财政监管严格

  对于“地震善款可能流入财政专户”的调研结果,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民间善款不应和财政混到一起。

  汪玉凯表示,民间善款不能算作财政收入,不应纳入财政专户,二者混到一起会造成权责上的混乱。“社会捐款和财政专户本来就属于两个系统,财政拨款救助属于国库系统,而捐款应纳入社会决策体系。”

  汪玉凯认为,地震的捐款应该交给民政部门管理,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而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则指出,“地震善款流入财政专户”,逻辑上没有问题,且这笔钱会受到严格的监督。

  贾康表示,国家对财政专户的管理很严格,在一定财政制度框架下对应的是国库的收支系统,有很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制度。“钱也不是地方政府想拿就能随便拿出来的,如捐款原来的指定用途是什么,是否有效等等,都在监督之下”。

  政府和NGO作用应互补

  在邓国胜看来,政府手握善款大权导致最严重的问题是,它挤压了民间组织发展的空间,也影响了民间组织的公信度。

  邓国胜表示,地方政府是地方的权力部门,善款收归财政后,政府没有意识向民间组织和百姓交待,导致募集善款的民间组织被质疑,丧失或降低公信力。

  另一方面,政府将善款收归财政,心是好的。但由于善款被收走了,民间组织的优势没法发挥,有很好的想法和可以执行的项目,没有善款资金来执行。政府管得太多,直接导致了民间组织的发育不良。而政府和民间组织两者是应该互补的,民间组织可以填补政府的缺陷。

  ■ 个案

  统一建新房没厕所厨房

  专家称如由民间组织来做,可规避统一规划出现的问题

  2009年1月16日,成都彭州市通济镇天生桥村举办了一场隆重的“过新年搬新家”庆祝活动,该村11组160位村民搬进新房。

  但是,由于这些由地方政府统一建造的新房没有厨房、厕所,没有鸡圈猪舍,生活很不方便。有的村民整个冬天没有洗澡。很多人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新房后的山坡上抢厕所。厕所只有3平米,还要排队,来回要跑一公里,有些村民还没等到1月25日大年三十又悄悄回到原来的简易棚户中凑合。

  此后,成都有关部门展开了一系列复查整改行动,准备征求村民意见后修改完善,增建厨房厕所,集中修建家畜圈舍。

  “同样的事情,如果让NGO来做,它可能会换一种思路。”邓国胜分析,它既不可能要求农民整齐划一地必须在什么时间之前完成,也不可能让农民按照政府制定的样式来建造。NGO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更多地会采取参与式的方法,协助(而不是命令)农民重建家园,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本版综合/本报记者王卡拉 吴鹏 蓝筠 鲍颖 韩萌 《中国青年报》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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