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郑 恺通讯员尤华)今年2月,蛇口港交警大队在一次值勤行动中,发现一辆挂辽宁省牌照的小车两年内有38宗违章记录,且均未处理,同时3年未年审。按规定,交警将该车扣回大队,车主次日到该大队办理了罚款等手续。不料,今年6月,车主一纸诉状将蛇口港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今天,南山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蛇口港交警大队一位交警介绍,2月份,他们按照深圳市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部署清查套牌车辆。在蛇口老街蓝漪花园小区路段,一辆白色富康小车违章停靠在马路上,当时车内无人。执法民警当时通过交警系统查询,得知“辽AK12××”小车已连续违章38次未处理,且车辆已3年未年审。根据相关规定,违章超过3次未处理,交警即可暂扣车辆。执法交警便将该车扣回了交警大队,并在原停车路面用粉笔告知车主“此车已被交警拖走”。次日,该车车主关女士到该大队处理了违章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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