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乡科技报7月16日报道,今后,企业不会再因为没钱把专利转化为生产力而发愁了,凭着专利就可到相应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近日,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泉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作出具体规定。贷款额度由贷款人、借款人协商按专利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50%。
据介绍,去年泉州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3413件和2045件,同比分别增长22.02%和0.69%。该管理办法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也提高了企业科技转化的动力。在借贷程序上,《意见》规定,借款人以专利权出质向贷款人借款,需提交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拟出质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正本等材料。借款人和贷款人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可向市知识产权局请求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初审意见。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同时报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备案。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专利权的质押期限一般为2年内。
《意见》要求,借款人以专利权出质贷款人取得的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产业化推广、流动资金周转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目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高风险的投资经营活动。
http://www.cczwy.com/new/px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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