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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就家电以旧换新答记者问


[  财政部    更新时间:2009/7/4  ]    ★★★

        摘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后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

    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财政部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答记者问

  2009年7月3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是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后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极大关注。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家电以旧换新有关政策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

  答: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展开试点。全国推广的工作安排,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问: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

  答: 一是对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二是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凡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需要说明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另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家电以旧换新购买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回收企业运费补贴,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助,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制定。

  问:纳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具体产品有哪些?品种是否要求对应?

  答: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共5类。补贴产品范围如需调整,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家电以旧换新交售品种与购新品种不要求对应。

  问:家电以旧换新购买人及回收企业如何领取补贴?

  答: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人持凭证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兑付补贴资金。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同时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家电销售企业每半个月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商务部门或当地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回收企业将收购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拆解处理企业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政府确定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问:家电以旧换新购买人及回收企业领取补贴时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

  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如何负担?

  答: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0亿元。

  问: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是如何选择确定的?

  答: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由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招标方式确定,招标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主管部门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筛选,报政府确定,确定结果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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