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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产品中含有毒物质,一家长诉强生侵权


[  中国时尚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9/6/26  ]    ★★★

  因认为强生产品中含有毒物质,消费者史女士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史女士手中的强生产品未对有害物质标注

  开庭伊始,被告以“收到开庭通知较晚,没做好答辩准备”为由,申请延期开庭,法庭采纳了被告的意见,开庭延期至7月17日。 据了解,这是自强生产品“含毒门”以来,首例消费者起诉案件。

  据了解,目前,强生的该款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延伸阅读:家长告强生侵犯知情权

  强生的部分产品于3个多月前被检出含有害物质二恶烷和甲醛,可该产品此后的包装上却一直未进行标明,对此,身为4岁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律师的史女士将强生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这是首例消费者就二恶烷和甲醛事件起诉强生。

  史女士说,从儿子出生至今,她一直给孩子使用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基于对强生公司的信任,她并未给孩子使用过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她现在回忆说,当初儿子也出过湿疹,但并未想过是否与使用强生产品有关。她注意到,该产品包装上从未标明含有二恶烷和甲醛。“如果有这样标注的话,我可能会考虑选择使用其他产品,”

  史女士的代理人表示,二恶烷和甲醛是对人体有毒的化学物质,不论其在该产品中的含量对人体是否“安全”,均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让消费者知情。

  昨天10时,史女士及其两位代理人一同到庭参加诉讼。作为被告的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也委托两位代理人出庭。开庭前,被告代理律师突然称,由于刚出差回京,并未进行充分的准备,所以请求法官推迟开庭时间。所以,昨天的开庭临时变作庭前询问,正式的开庭时间推迟到了7月17日,强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称不接受调解,庭审后也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了解到,强生委托的公关公司负责人此前曾对此事作出过回应。他表示,国家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其成分,但二恶烷和甲醛并不是该产品配方中的成分。该负责人说,二恶烷是产品原料在生产中形成的残留,目前的化妆品生产技术无法完全避免。甲醛则是添加到产品中的防腐剂释放出来的。目前,强生的该款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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