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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争食消费金融蛋糕


[  东方网-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9/6/8  ]    ★★★

        摘要:中新上海网6月8日电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期6月12日临近,消费金融公司与信用卡的同质竞争成为业内关注热点。

 
    中新上海网6月8日电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期6月12日临近,消费金融公司与信用卡的同质竞争成为业内关注热点。记者近日了解到,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为了在竞争消费金融这块“大蛋糕”中取得优势,一方面主动让利抢占客户资源,另一方面力争成立信用卡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消费金融竞争同质化

  多家商业银行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信用卡明显“同质化”,使得两者在相同客户群体上的市场竞争显而易见。根据初步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这就与目前大多数信用卡通常给予持卡人1-5万元的授信额度基本重合。另外银监会解释,消费金融公司办理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但目前信用卡除了房贷和车贷外,事实上已经涵盖了对以上各种消费用途的放贷。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徐瀚对记者表示,随着持卡人数量越来越多,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功能越来越丰富,尤其是无卡大额分期功能的推出,可以说已经完全覆盖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所以他预计消费金融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并不会很大。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吴先生也透露,银行方面在筹建消费金融公司中确实也有“为难”,因为这很可能会直接冲击已形成规模的信用卡业务,所以信用卡中心“有意见也很正常”。同质化竞争可能会造成银行客户流失,例如大多数银行以发展信用卡业务为主,因此没有推出定位相似的个人无抵押贷款业务,而只有渣打和花旗等没有发行信用卡的外资银行才重点发展个人无抵押贷款业务。

  银行让利抢占客户资源

  多家银行近期都加大了在个人消费金融业务上的竞争力度,不仅频频发行新的联名卡,同时主动让利吸引优质联名商家和持卡人。徐瀚向记者介绍,交通银行近日和跨国消费电子零售商百思买发行联名卡,交行不仅对持卡人在百思买店内的消费额提供2%的返利,甚至对店外其他消费额也提供0.25%返利。国内银行从2004年开始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信用卡联名合作商家已经涉及航空、酒店、家电、超市和百货等个人消费密集行业,所以在市场规模和渠道资源上相比还未开张的消费金融公司有明显优势。

  据记者了解,消费金融公司对个人客户放贷的门槛要比信用卡严格。根据初步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不得向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相比之下,银行对持卡人的首次刷卡消费用途从来不加限定,而且也接受持卡人在需要情况下申请增加授信额度。

  力争成立信用卡公司融资

  信用卡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银监会已同意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业务包括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和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等。而这对于信用卡中心尚未实现公司化的各家银行来说无疑是竞争“短板”,因为目前信用卡中心的放贷资金来自银行内部,成本相对较高,只有在成立信用卡公司后才能通过发债或拆借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经营成本,增加与消费金融公司的竞争实力。

  因此,银行在成立信用卡公司上的“呼声”不断。民生银行在2008年报中披露,该行董事会已同意投资成立全资信用卡公司,注册资金为16亿元。而交通银行去年末实现累计发卡量突破1000万张后,也在年报中明确表示将争取和汇丰银行尽早成立合资信用卡公司。其他多家发卡量超过500万张的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自今年以来,也先后表示过准备筹建独立信用卡公司。

  但目前还没有一家银行获批成立信用卡公司。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杨科对记者表示,主要问题还是需和银监会进行沟通。而交行的徐瀚也对记者表示,成立信用卡公司具有开创性意义,因为目前还没有法规允许成立,但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可能有“机会”实现。作为信用卡业务的紧密合作伙伴,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也“力撑”银行,表示成立金融控股下的独立信用卡公司,可以增加消费信贷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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