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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不会统一叫停经济适用房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5/8  ]    ★★★

  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声音一直存在于业界,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进行建设。

  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设

  在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停建经适房。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曾提出,经适房政策不公平,应取消。

  昨日,住建部官员首次对是否统一停建经济适用房做出回应。齐骥在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提问时称,从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来看,廉租房和经适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是以廉租住房为主提供保障,还是辅以经适房,“我觉得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防止廉租房沦为“贫民窟”

  对于有网友担心如果单建保障性住房,会不会出现“贫民窟”的情况,齐骥说,住建部已要求要在普通商品房的项目中,规划建设一定数量和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廉租住房的住户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户形成一个社区。

  齐骥表示,在国务院的文件中,对城市保障性住房的选址提出了明确要求。住建部也鼓励在普通商品房建设当中配建保障房,这样使得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更便于家庭生活和工作。

  但是他坦言,在一些大城市,城中心、商业密集地区的土地价格比较高,不少地方政府舍不得把这些位置拿出来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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