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独揽大权
使公司存在巨大潜在隐患
据英特集团董秘办工作人员所说,除非有重大事项之外,上市公司的事物一般由总经理处理。
记者查阅了英特集团2008年8月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后发现,英特集团的总经理职责实在不小。
《章程》提到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一职不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还要承担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仅如此,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与基本管理制度也要由(总)经理来设置方案。其中,(总)经理可以决定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这一条更是确保了英特集团总经理一职掌有实权。
经营权与人事权的两大权柄使得英特集团的总经理一职至关重要,总经理的能力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陈胜军教授认为,从英特集团的任命上可以看出,公司的总经理握有大权,其中甚至包括对董事长的部分控制权,董事长的过渡放权使得总经理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这就要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有才干。
资料显示,姜巨舫从2001年开始就担任英特集团的董事一职,是英特集团的老员工,现任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据上述英特集团董秘办工作人员介绍,英特集团的总经理姜巨舫在董事长换届之前就一直行使公司的日常经营,前届董事长同这届董事长一样在其它地方有工作。
陈胜军教授分析,英特集团的公告治理结构并不正常,公司职位分配存在隐患,其高管身份与实行权利的错位将成为公司的潜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