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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品牌鲜肉在东莞超市全被封杀


[ 陈伟华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9/4/23  ]    ★★★

    双汇东莞遭封杀”追踪

    昨日,本报独家报道双汇冷鲜肉遭东莞部分镇街封杀。昨日下午,封杀事件再次升级,双汇冷鲜肉在东莞嘉荣超市也被要求全部撤架。至此,双汇冷鲜肉在东莞超市和百货渠道已被全面封杀。

    记者继续采访政府部门,多数部门仍保持缄默。

    双汇:封杀事件再次升级

    昨日上午,双汇冷鲜肉在东莞各个渠道未再遭到阻挠。不料下午3点多,情况突转直下。东莞名气最大的超市———嘉荣超市发出通知,要求将旗下所有门店销售的双汇冷鲜肉撤架,而且要撤走印有“双汇”字样的柜子。“嘉荣的人告诉我们,他们老板受到了来自某些方面的压力。”双汇人士说。嘉荣超市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至此,双汇冷鲜肉在东莞的超市百货渠道已被全面封杀。

    政府部门:继续保持缄默

    昨日,记者继续采访多个政府部门,多数部门仍保持缄默。

    刚开完会的东莞市经贸局局长陈桂明遇到记者采访时,连称对与会议无关的采访不做回应。东城财贸办和昨天一样,称“开会去了”。大朗镇经贸办则以双汇备案材料复印模糊而退回。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有关部门的人员将备案当做了审批。他还认为,2005年出台的《东莞市生猪及其肉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过时了。

    政协委员:食品公司执法不合法

    双汇公司因何在东莞各镇街陆续遭到封杀?双汇东莞分公司负责人称,东莞各镇街给出的理由各异。莞城沃尔玛是说双汇没完整的地税发票,常平镇则以食品安全为由,大朗镇以经销商没有备案为由,还有部分镇街没有明确说法。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怀疑,背后有垄断利益在作怪。

    他认为,在东莞广泛存在的镇街食品公司参与肉品执法的现象不合法。“食品公司是企业,不是公共权力机构,不是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它是搞经营的,不是搞执法的。这种做法是为了保证国有食品公司的垄断地位。”

    周边地方规定

    广州:2006年公布《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全文没有对外地肉品做出特殊规定。根据该条例,只要在依法设立的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以在广州流通。

    深圳:规定外地肉品的生猪防疫费与本地肉品执行不同的规定,但未在流通领域做特殊规定。

    惠州:2005年出台《关于加强外地鲜、冻猪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管理的通知》,对外地生猪设置特殊门槛,并要求外地肉品经营者到惠州市经贸局备案,被商务部责令整改。

    现场实录

    经贸局局长:没有封杀双汇

    昨日,东莞市民营经济暨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会议结束后,记者就双汇冷鲜肉被封杀一事,向东莞市经贸局局长陈桂明了解情况。陈桂明一边走出会场一边说,与会议无关的采访不做回应。记者继续追问。

    陈桂明:没有这回事。

    记者:如果有这回事,市经贸局会不会采取一些措施?

    陈桂明:什么封杀双汇,我们没有啊。我们出台文件了吗?我们开过会了吗?没有啊。

    记者:会不会存在隐性的封杀?比如有镇街认为双汇提供的发票不齐全……

    陈桂明(打断记者):不齐全肯定要封杀啦。违规的嘛。

    记者继续追问。

    陈桂明:跟今天会议没关系的我们就不说,知道吗?这个事跟你也说不清楚。双汇你以为他对啊,他很多手续都不齐全的嘛。

    记者:我们就是希望你们能做出回应,澄清此事。

    陈桂明:他齐全的话,他是合法的话,他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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